后来我加入了无赖帮。
而我们聚在一起的原因也很简单:闪电侠实在是太他妈强了。
想要对付像闪电侠那么快的人,人数的多寡多少能让天平倾斜。而且我们中有人能够融化车辆,制造冰霜,挥挥魔杖就能召唤暴风雪。
就算这个神速力者再快,想搞定我们这群人,也要花点心思。
我们有钱有能力有计划,甚至从其他罪犯那里还获得了一点尊敬,还有很多崇拜者,就像彩虹大盗,还有那个菜鸟小子魔术师,他来到中城就是为了在无赖帮中占有一席之地。
平心而论,我知道我们是不法之徒,我们的所作所为从技术角度而言确实是非法的……
但问题是这样的,我们住在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遍地是机遇,不是吗?每个人都有权凭借自己最熟练的差事混口饭吃。
我们最手到擒来的工作就是抢劫和盗窃,所以这是我们的错喽?
你可以责怪我们的父母,或者社会,或者任何你认为合适的人,无所谓。
我们本性难移,只是一帮终日劳碌不合群的普通人,尽力在世上生存。
信不信由你。我们恪守一定之规,三大原则:
第一,除非不得已,否则切勿杀戮。警察们只是尽忠职守而已。
第二,我们不碰毒品,并非我们远离作恶,只是毒品总会导致违反第1条原则。
还有第三,获胜即可。
这三大原则我们始终严守,对此我们感到光荣。
人们常常说,一个英雄的实力和他的敌人相当。
照这么说,闪电侠可比整个美国陆军加起来都厉害,你尽管试试吧。
闪电侠也许会觉得我们很慢,但谁能快过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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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不清楚,无赖帮总是能逼得闪电侠全力以赴,不是没有原因的。
无赖帮从不安于现状,只要有更多的利益,无赖帮就会卷土重来。人们不懂,我们的关系可比许多人想象的要紧密多了。
我们偷东西,我们抢劫,我们就是干这行的。
无赖帮还有条不成文的规矩,有种比死亡本身还要强的羁绊,我们看好彼此的后背,直到战死——
好吧,但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我曾经只要有机会就会感谢寒冷队长,不仅仅是因为他领导着我们,更重要的是他让我认识了他的妹妹丽莎·斯纳特,金色滑翔者,我的一生挚爱。
我愿意为丽莎而死。
无赖帮就是这样一个大家庭。
但寒冷队长亲手毁了它。
总而言之,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长久以来,即使有着高科技装备,我们也很难和极速者抗衡,而寒冷队长……
他是领导,他认为自己本该和我们一起喝个痛快,庆祝史上最杰出的犯罪,而不是沉浸在悲伤里,就着威士忌,干着毫无技术含量的打砸抢。
在一直无法战胜闪电侠的重压之下,寒冷队长疯了。而你知道最糟糕的事情是什么吗?他拉着整个无赖帮一起疯,然后把我们通通送下了地狱。
一年半以前,寒冷队长找来了一台叫做基因重组仪的玩意,据他所说,这东西可以重写无赖帮所有人的dna,使我们的身体与超能力合而为一,我们会变成超级人类,就像闪电侠。
我们所有人都信了他的鬼话。
“这东西,你怎么知道他一定管用?”
“我们又有什么损失?”
“脑袋一次次撞到墙上,被闪电侠轻松缴械,拼命抵抗却屁用没有,你还没受够?这机器会彻底扭转局势!”
“把武器放进机器,我们来个痛快的!”
“你没开玩笑吧,莱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