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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清刚出生不久,学长去世,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子断了,他妈妈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想去婆家,婆家不认,回自己家,父母嫌她带着个拖油瓶,也不让回。那会象堡附近大学收的中国人不多,街对面中超生意不好做,沈煜清他妈妈一人打零工养不活他,何况她和学长也没培养多少年感情,最后受不了,离开了出租屋,回到了父母家,把沈煜清弃养在出租屋里。”
夏闻竹眉梢一挑,回头看他,眼眶通红,“这难道不犯法吗?”
“犯法?”司机抽烟的动作一顿,冷笑道:“学长被那群飞车党拖得血肉模糊,最后犯人一个抓住,你说弃养犯法?谁管啊?除了孤儿院,谁管沈煜清?”
身后响起车喇叭声,他抬高声音,回头看,路口堵车了,阳光下,黄色的车牌晃得眼睛疼,司机低头,默默把烟抽完。
异国他乡,很多事身不由己,他们当年想上诉太难了,没钱没人脉,最后把学长的骨灰火化送回国,都费了不少力气。
房东好心,把沈煜清领养的地址告诉司机,前两年他们相认,他才有机会才把学长过往讲给沈煜清听。
司机叹了口气,偏头看向身侧,说道:“夏同学,你太年轻了,还是先把眼泪擦擦。”
“我没哭。”夏闻竹倔强地举起袖子,擦了一把脸。
司机给他递了包纸,打开车门,“还想去哪里,我送你。”
“不了,回家。”夏闻竹坐上车,头埋在抱枕里,肩膀微微颤栗。
司机瞥了眼后视镜,指向窗外道:“夏同学啊,伦敦不只是切尔西和肯辛顿这两个繁华区。你回头看看象堡,那是我们当年待的地方,如今过去二十多年,原本的那栋公寓都拆了,改成公园。”
他眯起眼睛,像在说老电影台词,缓缓开口:“日子真不经过啊。”
夏闻竹抬头,吸了吸鼻子,脸上没有泪痕,司机舒了一口气,下一秒就听到他道:“大哥,他父母为什么要来伦敦,明明生活这么艰难了。”
“还能是啥,美国梦呗。”司机望着头顶飞过的鸽子,自嘲般笑了笑。
“刚到北京那会,身边人都想出国,时间久了,我们也想赶潮流。但当时竞争太激烈,我和学长都怕去不成美国,好在有个英国的学校和我们对接,读完那里的本科就能去美国读研。”
司机单手开车,又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道:“当时年轻,我俩心一横,就改了志愿,心想先出去再说,反正比大家挤破脑袋在朝阳区等美签强吧。”
夏闻竹闭了闭眼睛,车里的二手烟熏得眼睛疼。
“所以,他们的结局就是四散逃离,尸骨埋在异乡,还留一个孩子在世上,最后送进孤儿院?”
司机点头,没有说话。
“何必呢?”夏闻竹脸深埋在掌心里,想不通。
“那会年轻,只想着出来闯一闯,谁知道路这么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