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亦可带完了我那届高三就不当老师了,回到他爸的公司里伊人之秀做高管白领,人前光鲜的不行,我没有再去找她,也没有理由再找她,以前我总是骗她需要补习功课,现在着实没有什么理由。
唐黑人走之前和我说过一句话,“高处不胜寒,你一旦决定坐上如此高位,那离你爱的人越远越好”。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还不理解,随着仇人渐多,见惯了血与刀,才开始明白,孤独是一件坏事也是一件好事,起码不会连累到无关的人不是吗?
帮派势力雄厚,我再怎么败恐怕也要十多年才会瓦解,但好在我不是那么会败家之人,反倒有些小小的发展,三年之后在再次见到宋少更加成熟和淡定。
一代黑道老大也不过是那么回事,很多事不必你亲力亲为,只需要把持威慑力,而我也尝到了不少甜头,曾经觉得不可思议的东西也能以平常心相待,比如枪支,就像我的小时候玩的玩具一般普通。
时间如细沙从你的指尖流转,你永远也抓不住。
二十年,不过弹指之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不再是个愣头青小子,当我醒来时无意中发现鬓角的白发才觉得时间的可怕,不知不觉像是慢性毒药一要侵染你的生活,而你什么也没察觉到。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我三十七了还是孑然一身,自然,不能说什么都没有。现金和银行卡,拿的我手酸,房产,我怕是一个月都睡不过来,势力,一群人想着见我同我说上一两句话,女人。。。我的眼神暗了暗,女人恐怕只能从烟花柳巷中寻。
是的,三十七岁我还没有老婆,连女朋友都没有,身边的漂亮年轻妹子多的是,可我心如静潭水,再也没有像十七岁那年的悸动,十七岁,我遇到的所有的女孩都是那么美。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不是那些女孩子多漂亮多吸引人,是十七岁这个年纪太美,举手投足间尽是青春的味道。
我打听了一下当年的女孩去向何处,无一例外,各自已为人妻,曾经让那么多男孩趋之若鹜的人也最终归于了平凡。
邓露露蓄起了长发远嫁俄罗斯,听说生了一对双胞胎,李维民不再是那个满身戾气的头子,继承了虞美人也学会对那些客人点头哈腰,陈梦研还是和初恋男友在一起了,男友治好了病便立马结了婚,陈亦可的丈夫是一名杰出的企业家,听说是相亲认识的,颇得她父亲的赏识,下属向我汇报这些时我在巴黎的街头吹风,金黄的梧桐叶吹落满地,和晚霞同晖。
“先生,你知道圣心教堂怎么去吗?”甜甜的声音在我腰间响起。
我低头一看,一个不过五六岁的黑发蓝眼睛的小女孩扯了扯我的衣角,一嘴标准的法腔,长长的羽睫刷刷上下眨着,她的瞳孔颜色比塞纳河的天空还要好看,五官精致的不像话,但她是混血儿,应该是亚洲和欧洲混血。
我蹲下身子冲她笑了笑,正想回答她的问题,忽的一双手把那小女孩抱起,嗔笑着:“小静怎么又乱跑,让妈妈好找。”是中国话。
我抬起头正好奇着,见到那女孩母亲的面容时一愣,秋风吹起一地的梧桐叶,迷了我的眼睛,我埋头擦了擦眼中的泪水,待我回过神时,那位母亲已经带着女孩离开了,没有注意到我。
“林爷~”小属小心叫着我的名字。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继续问他:“刚才你说到哪了?”
“我说到了林爷您当年的姐姐李研,据我们查到,她大学去了意大利留学,毕业后留在了意大利,现在也嫁给了一个欧洲男人,好像生了个女儿。”
“哦,意大利啊,”我望着天上的云霞,声音轻飘飘的,“你说,欧洲这么小,我能偶遇到她吗。”
“这个。。。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的确,不是没有可能,这世间什么都有可能,我摸了摸口袋,里面是张发黄的照片,谁能想到照片里那个憨憨笑着的小男儿如今被人叫着“林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