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受伤的大腿异常肿痛,痛到坐立不安、饮食难进、彻夜难眠的地步。
我得了骨髓炎,一种常见的手术并发症。紧接着,我就开始不断地发高烧、腿部化脓、疼痛难忍,需要杜冷丁止痛。
生病原来是这样的啊。我从小身体健康、身手敏捷,什么运动都热衷,却从没有受过伤皮肉大伤。这一回的骨髓炎算是把我给痛惨了。
我每天都要静点抗生素,还要定期引流、排脓。我不敢看我的腿,上面落下了可怕的伤疤。过来检查伤口的医生总是绷着脸,我很怀疑过不了多久他会说,这条腿不能留了,要锯掉。然后我的脑子里就闪出电影白求恩大夫的某些场面和沥川身上的那些伤疤。
尽管我多次请求艾松不必每天来医院,在他请假的那个月,他每天必到,有时甚至待一整天。好几次他想帮我换衣服,被我拒绝了。我不许他碰我,也不许他看我的身体。最后,见他实在没事干,又实在想干点什么,我说:“艾松,你替我剪个头吧。越短越好,我的头发太多,李阿姨洗头不方便。”
艾松乐滋滋地拿着剪刀,给我剪了个巨难看的头。令我一连几天都不好意思见人,又不敢责怪他。
我拿了一个挂历,一天一天地算日子,将在医院过的每一天都打一个大叉。
一个月过去了,沥川还是没来看我。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变冷。
夜半痛醒过来,想到沥川的绝情,泪水湿透了枕头。
开始的时候,我安慰自己,沥川不知道我病了。可是,他不可能不知道,连做清洁的大嫂都知道了,所有CGP的员工都来看我了,他不知道我出了事,这可能吗?
然后,我又安慰自己,沥川大约自己也病了。说不准回瑞士了。可是翻译组的小姐们每周来看我时都会八卦,听她们说,沥川在我住院后几乎每天都去CGP上班,还召开过几次会议。不过她们又说,沥川的身体并不见好。大多数时候都坐在轮椅上。她们几乎都快忘掉沥川站起来是什么样子了。
绝望的时候我又想,就算沥川铁了心地不肯来,至少会派René来。或者,让René给我打个电话。
我也没看见René,也没接到过电话。
想起以前和沥川在一起的日子,我倒真的不曾生过病,连发烧都不曾有过。不过,每次月事来临,我都会很不舒服。沥川会让我躺在床上不动,然后会为我煮汤。肚子痛得厉害时,他会把双手按在我的肚子上。学气功大师的样子,向我“发气”。沥川一直很会关心人啊!
车祸之后的第二个月,艾松不得不回研究所工作。虽然不是坐班,他要上课,要做研究,不可能像头一个月那样长时间地陪着我了。其实他对我的情谊已让我觉得很愧疚了。我反复要求他不要再来陪我,因为有李阿姨照顾我,又专业、又细致、又周到、又耐心,我实在不需要另一个人在旁边。艾松不同意。仍然是每天都来,虽然停留的时间比以前短,但他到书店给我买小说,买DVD,买电视剧,变着法子替我打发光阴。有一次他居然一口气陪我看了八集的《雍正王朝》。见我昏昏欲睡,他就趴在我的床边改学生的论文,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讲话。
可是,我的情绪还是渐渐地低落到了零点。每天晚上,艾松一走,我就开始流泪,一直悄悄地哭到深夜。虽然我知道沥川有难言之隐。可是,我绝对料不到,他就住在我身边,听到我出事的消息,居然不来看我一眼。
我深深地迷惑了。沥川真的还爱我吗?
如果爱与不爱没有区别,为什么要爱?
这样辛苦、这样没有结果的爱情,我还要坚持下去吗?
由于不能动弹,骨折那条腿的肌肉开始痿缩。训练有素的李阿姨加强了按摩的力度。可是,我内心里的某一处,同样也在痿缩,而且……越缩越小。
每天躺在病床上,我都痴痴地对着门口做白日梦。梦见沥川捧着一把鲜花来看我。楼道的脚步、轻微的咳嗽、和门前忽隐忽现的人影,都让我怀疑是他。
然后,当一切都证实不是沥川的时候,我木然了。
我在期待和失望中反复摧残自己。
渐渐地,我开始长时间地对着窗外发呆,不想理睬任何人,也不想说话。我的腿肿得大大的,以至于我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疼痛都变得陌生了。
有一次,实在太心烦,我擅自把点滴的针头拔了。艾松知道了,严辞劝我。我忍不住对他大吼大叫。之后,我又向他道歉。然后我借题发挥,命令他最多一周来看我一次。
艾松坚决不同意:“不行!你的伤是我造成的,我将一直照顾你到出院!”
在情绪严重的失控中,我度过了黑暗的第二个月。腿瘦了一大圈,上面还有很大的疤。我被转入一家康复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功能训练。
翻译组的姐妹们来看我时,都说我瘦得跟面条似的了。
“可能是吃素吃的。”艾玛说,“你现在病着,更需要营养,还是别吃素了,我让我妈给你炖红烧肉吧。”
“不成不成,我的意志本来就薄弱,喝了艾妈妈的骨头汤已经很享受了。不能再出格了。我要坚持信仰啊!”
“嗯……喝了我们家的汤,接下来,是不是就该做我们家的媳妇了?”艾玛笑眯眯地暗示,“告诉你吧,那汤头几次是我妈做的,后来艾松自己就学会了,现在你喝的都是他做的了,我都能趁机蹭上一碗,怎么样?艾家大少不错吧?人家为了你,一连放弃了两次去美国开会的机会呢。那边和他一起做课题的,都骂死他了。”
“真是挺感谢他的。”我真心地说,“你们家艾松人真好。”
我没有问起沥川,可是大家总是谈起来他。
“沥川今天穿了一件黑皮夹克,那种柔软紧身的面料,有没有搞错!”明明说,“我早上一见到他,差点被迷昏过去。他最多穿西装,一本正经的,我还能抵抗得住呀。”
“是啊,早就说了他穿皮夹克最性感,从来没见他穿过一次呢。”丽莎附和,“我虽和他错过了电梯,不过电梯里还留着他的香水,淡淡的CK,令人遐想。”
“其实王先生的病还是没有彻底的好。”小薇悄悄地补充,“你们看到的都是他光鲜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