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锦墨毋庸置疑的语气,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
手机那端的傅云归心塞得不行,那人还没到手呢就替她保管起东西来了,只得退一步说,“好吧,我复印一份。”
厉锦墨眉心蹙了蹙,倒也没有反对,提醒他,“记得用百年前的纸张。”
“你让我作假?”
“三分之一。”
傅云归表示服了,“得,我就复印个两三页纸,估计那老狐狸也会当宝贝一样供着。”
厉锦墨没做声,不掺和蒙家那点事。
随着他出门跑步,电话很快便挂断了。
今天是周末,厉锦墨没有去公司,用过早餐后,进了书房。
在7点40分时,乔家的调香手札就到了他的书桌上。
黄褐色的牛皮纸,没有半分磨损,看得出来它的主人极其珍爱。
厉锦墨只翻看几页,就已经估算了这本手札的商业价值,属无价之宝。
但下一秒,他把手札放进了左边的第一个抽屉。
很随意,并没有将它放在心上。
等乔笙回来,手札便会交到她手中,要怎么用,都随她。
然而乔笙,似乎并不打算回来。
原本她今天是打算回梧园的,但嗷嗷的主人一直没有出现,加上小南那小鹿斑比的眼睛瞅着她放电,她哪舍得走?
以前是没时间陪,现在有时间了,就真恨不得时时刻刻都陪着他才好。
这不,一直拖,一直拖到了第四天。
嗷嗷的主人才姗姗来迟。
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斯文男人。
乔笙看到他的脸时,眼底划过一抹惊色,真的好巧,让她有种‘无处不相逢’的感慨。
这个男人竟然是唐绍林的‘女朋友’。
“这位小姐似乎认识我?”男人笑着说。
乔笙一怔,没想到他这么敏锐,随即回以一笑,“在报纸上见过,不过那不算什么吧,毕竟人红是非多。”
男人惊讶的挑挑眉,笑容真诚了不少,“你想买我的狗?”
不等乔笙回答,他又说道,“这狗本来是我买来哄女朋友的,只不过出差给忘了,你养了它三天,倒也算是缘分,就让给你吧。”
哄女朋友……
原来唐绍林才是被压的那个啊?!
乔笙眨了眨眼,最后以二千八买下了嗷嗷。
“谢谢。”
离开时,乔笙收到了一张名片,男人已经不在唐氏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