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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章 赤水(第1页)

夏日炎炎,一辆黑色的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

赤日如火,万里无风,这种日是魔兽活动最频繁的时候,即使是官道之上也不是特别安全。

即使是大规模的商队都会寻找护卫,若没有足够的实力,真不敢独自上路。

这就是李淳的马车。

从伏波郡城前往潼关,一去三千里,而召他为太仪仗的旨意来的甚急,要他七天之内赶到,与西行的众人汇合,这甚至出乎伏波郡王的意料之外。

所以他不得不贡献出了自己四匹千里骏马来拉车,载着李淳星夜兼程,赶往潼关。

“老周,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李淳从车厢里面探出头来,满面疲惫之色。

虽然他是级剑客,又年轻,但是连续几日几夜没有休息,身体难免也受不了——要是以前,只怕他早就叫苦连天,但在颜火儿离去之后,他就像是突然成熟了起来,纵然不能说是甘之如饴,却也是默默忍耐着。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用来练剑。

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他要找回自己的妹妹。

虽然废老头已经告诉了他差距的巨大,但李淳并没有气馁。

琅嬛玦那银发剑圣的留言,时常在他脑海之浮现。

“……余三岁习剑,七岁小成,挑战天下高手,未尝一败。偶得琅嬛玉玦。参悟天下剑法,乃至十岁剑法大成。从此视天下高手如尘泥,极于人之道,藏于深山以求精进。”

“又十四载悟天人之理,修业圆满,拒天庭神职,逍遥自在,可称剑仙。”

“红尘百年,一晃而过。剑道修为日深,一朝彻悟。”

“凡人修行,历人、修、仙、圣四境,古今人杰,能越最后一步者,不过一掌之数。”

“……余虽称剑圣,距离至高大道仍差半步。憾甚!憾甚!”

他早就知道,所谓神祗所谓神仙并不是终点,在这些强者之上,还有圣人的位阶。

而那位银发剑圣,用了区区百年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这个境界!

他自称距离至高大道还差半步。说明他并没有真正成为剑圣,但也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圣人以下最高的位置。

什么真仙金仙,混元大罗,统统在他的脚下!

因为如此。万象天界,就算是真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的地方,李淳却也丝毫没有畏惧。

别人能够做到的,他也能够做到。

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李淳甚至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得到了琅嬛玦,他遇到了颜火儿,他要去万象天界找回自己的妹妹,他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实力!

所以李淳并不着急,也不等待,而是奋起利用每时每刻,让自己变得强大。

至少,先要从这弥天世界跨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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