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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 骠骑将军(第1页)

凉州武威郡上陇县郊外,一队打着朝廷旗号,甲胄分明的骑兵和另一对打扮像极了响马的骑兵一见面就展开了生死搏杀,从远远见到尘土飞扬,到照面眼红拔刀相向不过几息之间,连句询问或是放狠的话都没有,只听见低沉的几句脏话也是说自己这边。官兵这里大至都是什么晦气、出来兜个风都能遇到泥腿子,而另一边恨不得全当自己眼瞎,对面最好也瞎掉,不过出来搜刮点东西,犯不着为了一袋大米、一斤肉丢了脑袋。

“前骁营听令!”

一身分铁甲的汉军都尉眯着眼睛,仔细琢磨着对面有多少马匹、多少人,若是不到百骑他自认一口吃下来绝没问题,百来颗脑袋足够让他再往上爬上半级,至于手底下这群兵卒能活下多少他可管不着,吃了朝廷的粮,自然就得给朝廷卖命。

校尉身后抗着大汉龙旗的精壮汉子张着嘴傻笑,和其他为了一口粮食参军的人不同,他是实打实的想要挣出一份军功,到时候骑着高头大马回村里迎娶十里地内最水灵的姑娘。

“校尉,前面是叛军么?”

傻大个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虽说都尉赏识他这身蛮横气力,胯下的良驹即使是在这凉州也是百里挑一的脚力,可扛着几十斤重的大旗颠簸数里地还是略有些吃不消。

“说的不是废话么?看到当头那人没?裹着一身虎皮袄,在暴民里绝对是个不小的头目,人头绝对比他这一队人马还要值钱!”

校尉一顿胡诌,隔着老远鬼知道他身上是破棉袄还是虎皮,总之能骗这小子拼命就好,心虚的往回瞟了傻大个一眼,发现这小子果然是个榆木脑袋,直勾勾的望着那人,一双棕色眸子雪亮,仿佛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

“你如果砍下那人脑袋,别说你们村那个柳丫,天水郡平沙城里的花魁都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傻大个摇摇头:“不要,我就要柳丫嫁给我,我要是砍下那人脑袋,这马你可得给我。”

校尉一手挑起马脖旁的掷枪骂道:“你小子真是不开窍!有本事砍下再说。”

身后百骑也纷纷举枪,一双双或浑浊或明亮的眼睛锁定着自己的猎物。

风卷狂沙,掺着血粒的粗厚沙粒封盖一切,依稀间一杆龙身大旗轰然倒塌,将一切都湮没。

陇右郡郡府苍城。

骠骑将军林兴风靠坐在一张玉石案上翻看进来凉州各地剿匪的军报,一年来提起的心总算放下去一些。

幕僚骞婴在年前给他出的剿匪策略总算起了作用,武威郡几座险要关隘也已经收复,在金城又连胜三场,将几伙去年猖獗的暴民打的奄奄一息,虽说砸进去百万两银子,但去年还给他使脸色的几个世族家老及官场里和他谋权争锋的夙敌算是消停下来,见他面时不管诚不诚心也得叩首叫句林将军,而不是故意拉长语调,阴不阴阳不阳的侃句:骠骑大将军!

舒服!反正砸进去的又不是他林家的银子,只要形势继续如他所控,那将这暴乱镇压只是早晚的事情。

林兴风放下军报,望着郡守府里那一滩荷花,愣愣出神。

林家作为大汉一等一的世族,其影响力足够撼动半座庙堂,否则也无法替他谋到这位极人臣的二品武职,在往上走就是位列三公的太尉了。

林兴风比起其他让人津津乐道的世家公子爷不同,没什么白马入长安亦或举棋谈江山的事迹。长相也平平常常,但在多出气宇轩昂之辈的士林里无疑落了下乘,至于被浸淫透了的琴棋书画或是射箭乘马也都中规中矩,没有出彩的地方。

更可悲的是他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却比他要出彩的多。

二弟林兴盛被誉为书法大家,最擅长草书,随便的一副字迹拿出去就值千金,更兼俊秀貌佳,好友皆是各州郡的才彦,在中原多有盛名。

三弟林兴衍,从小被称坐神童,十三岁便进学士府夺得头魁,连当时的广文帝都对其爱赞,如今在九鹿书院里任国子监副,门徒弟子遍布中原各县,甚至有的小县小村为其立塑,称其为林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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