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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应该留个全尸(第2页)

但戈登决定再等等。

他还需要张大一些,完整度高一些的蓝速龙皮,作为自己新防具的主材。

手边蓝速龙皮的数量已经不少了,但多不够完整,这些龙皮不是不能用,可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戈登甚至幻想过,直接狩猎一头蓝速龙王,再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防具。

但这不现实。

他曾问过工房老板,工房老板的回答是蓝速龙王的皮虽然更结实,却也更板硬,只适合用来做胫甲。

做成防具提升的防御性能十分有限,却会影响灵活性,得不偿失。

再说了,他可没接狩猎蓝速龙王的任务,即便成功狩猎,也是没报酬的,风险与收益根本不成正比。

“走,猪扒,咱再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头块头大一些的蓝速龙,如果今天再找不到,我们明天就返程!”

正啃着爪子中烤肉的猪扒连忙将剩下的一点肉塞嘴里,“好的喵!”

猎人与猫又一次地离开了营地。

经过两天不断狩猎与战斗的磨合,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当程度的默契。

如果对手是落单的蓝速龙,会由猪扒先出击,吸引对方注意,制造破绽,戈登一刀毙命,保证龙皮的完整。

如果是成群结队的蓝速龙,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戈登大开大合,自由作战,猪扒则帮忙守护他的背后,避免有蓝速龙偷袭。

“喵?”正紧跟于戈登身后的猪扒突然停下了脚步。

它直起身闭上眼,毛茸茸的鼻子左右嗅闻着。

“怎么了猪扒?有什么发现?”戈登也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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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扒的嗅觉非常敏锐,这两天来曾不止一次靠它的鼻子发现目标。

“有血腥味喵,很新鲜的血腥味,不是草食龙血的味道,应该是大野猪的喵!”仔细分辨一阵后,猪扒睁开眼道。

“大野猪?”戈登的眼睛微微一亮。

虽然体型远远不及草食龙,但大野猪可比前者难对付多了。

落单的蓝速龙一般不会去招惹这些长着锋利獠牙的憨货,成群的蓝速龙则更倾向于围猎草食龙这种温顺的大家伙。

那是否有可能是比较强大的独行侠,独自狩猎了大野猪?

“在哪个方向,距离呢?”

“嗅嗅,唔喵,西北方向喵,直线不会超过五百米喵。”

“有其它大型怪物的气味吗?”

“没有喵,这里是蓝速龙族群的狩猎地带,应该就是蓝速龙干的喵!”

“那就去看看!”

戈登率先跑了出去,猪扒也连忙跟上。

十分钟后,他们接近了目标。

不出所料,那是一头体型颇为庞大的蓝速龙,普通蓝速龙的平均脊高大约是一百五十公分,而这头,脊高超过一百七十公分!

别看仅仅是二十公分的差距,它的体格要比普通蓝速龙,整整大出一圈!

“好家伙,这继续成长下去,或许能去竞争蓝速龙王啊?”戈登咋舌道。

所谓蓝速龙王,是蓝速龙族群的王者,脊高一般在一百九十至两百公分,这种超常规的体格,是依靠整个族群捕猎供养出来的。

相较之下,眼前的独行侠,就显得很不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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