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观尘撑着椅背站起来,手捂着唇,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昨晚他没回家,在墓地淋了一夜的雨。
今天早上洗了一个澡后,就高热不退,嗓子和头都疼得厉害。
不过这对他没什么,10岁那年,他曾经被高压水枪喷了足足6个小时,高烧40度,但没有人送他去医院,反而把他跟三天没吃饭的藏獒关在一起。
他很清楚记得那东西嘴里的腥臭味,还有舌头上的倒刺舔过皮肤的粘腻感。
在所有人以为他会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他用一块尖锐的玻璃片杀了它,血溅入他的眼睛里,猩红一片。
后来,他杀了更厉害的动物,甚至……人。
他就是这样一个脏污不堪满手鲜血的怪物,所以一切美好都不配拥有。
甚至连刚才在纸上签下的那个名字,他都不配拥有。
他自嘲的笑笑,对面40多岁的办事员却满眼的惊艳。
这不仅仅是好看,她没法形容那种感受,就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在受伤时疼痛却又慢悠悠舔着爪子的样子,华丽又危险。
周观尘快步追上去,把姜芫拦在保时捷车前。
雨伞倾落,她后背紧紧靠着车门,有些慌张地看向他。
男人的目光落在她宽松毛衣下,姜芫神经一下紧绷起来,抱住肚子怒斥,“你想要干什么?”
“陈默知怎么没来?他那热切的劲儿,不该你前脚离婚后脚领证结婚吗?”
姜芫尽量忽视他身上的热度,“我和他的事,跟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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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带着你的野种滚远些,别扎我的眼。”
苗苗越听越气,“周观尘,姐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野种,你积点口德吧,否则有你后悔的。”
“后悔?不是我的孩子为什么要后悔?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你……”
“苗苗。”姜芫阻止了苗苗说下去,然后看着周观尘,“如果没有别的事就放开我,我要走了。”
周观尘看着她冷淡无情的面容,头更疼了,有那么一瞬,他想要把她绑走关起来。
是她先招惹他的!
可她却先跟人跑了!
不要他了!
喉咙一阵发痒,他退后背过身去,剧烈地咳嗽起来。
姜芫松了一口气,拉开车门上去,发动车子离开。
从后视镜里,她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蹲在地上,肩膀后背都剧烈抖动,像一只没人要的狗。
她闭了闭眼睛。
旁边的何苗拍着胸口,“姐姐,刚才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要把你抓走。”
“不会的,他就是宣泄情绪。周观尘这人太骄傲了,我背叛了他,他不屑于再多看我一眼。”
是这样吗?何苗没谈过恋爱不懂爱情,可刚才她觉得周观尘的眼神像是要把姜芫吞掉。
回家后姜芫不敢再耽搁,当即收拾东西去了机场。
飞机跃上高空那一刻,她的心才放下来。
同时,一股布洛芬也止不住的疼从心口蔓延开来,不尖锐,但绵长。
那叫遗憾。
倾尽整个青春去爱一个人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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