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魏紫不语,玉合欢搁下团扇,上前挽住她的手臂:“小紫,我不仅是陵州城最厉害的红娘,将来还会成为上京最厉害的红娘,还将是五湖四海九州八荒的金牌红娘!我说不成的婚事,旁人更加说不成,要不,你就让我试试?”
魏紫沉默。
鸦羽般的纤软长睫覆盖了她的瞳孔,跳跃在她白嫩侧颊上的光影里好似描金的浮世绘卷,她今日穿了件丹青色的绸缎上襦,冬阳下衣料平平无奇,然而在昏暗的室内却流转出暗沉华贵的光纹,隐约可见其上浮动着暗线刺绣的霜花图样。
这样特殊而瑰丽的刺绣花纹,只有在昏色里才能看见。
正如她对那个人的爱慕和欢喜,只能藏在不见天的夜里。
良久,魏紫抽回手臂,惋惜道:“我与他之间的鸿沟,不是仅靠红娘就能解决的。”
她和萧凤仙性格迥异志向不同,仅凭年少时的喜欢,真的能撑过将来几十年的人生沉浮甘甜苦辣吗?
再者,她的家族和世上千千万万张嘴,也不许她和萧凤仙在一起。
她和萧凤仙的关系是那么特殊,特殊到连这份感情都成了禁忌。
那样的关系,是他们这辈子熬不过的风雪、越不了的大山。
魏紫道:“太难了。玉老板,我不是稚童,我知道人的偏见和现存的世道是很难改变的,我知道两个人不是相爱就能在一起的,否则,天底下就没有那么多缠绵悱恻生死别离的故事了。”
玉合欢撇了撇嘴:“你如此淡定,不过是仗着那个人心里有你,你得到了他的心,所以你有恃无恐。我倒要看看,将来他若真的娶妻生子,你是否还能坐得住,是否还能平心静气地讲这些大道理。”
魏紫从鹊桥仙回到镇国公府,刚下马车,就瞧见穿青衣直袍的男人在府门外徘徊,手里还抱着個包袱。
是萧凌霄。
萧凌霄转身瞧见她,顿时惊喜上前:“小紫,我可算是等着伱了!”
魏紫嫌弃:“你来作甚?”
“我……”
萧凌霄心虚地轻咳一声。
他能来作甚,当然是来修复感情的。
眼瞅着萧凤仙那个贱种都爬上工部侍郎的位置了,而他仍旧是个小小的六品翰林院侍读,这官位连续三年不升不降,他能不着急上火吗?
他求昌平侯为他想办法升一升官位,昌平侯却说他得罪了镇国公,镇国公已经给朝里认识的同僚打过招呼,不许在天子面前举荐他,简直是彻底断了他的官途!
断他官途,这跟要他性命有何区别?!
他怎能不着急,怎能不求和!
他故作担忧之色:“小紫啊,听说你的母亲并不疼爱你,天气日渐寒凉,我怕你在府里受委屈,没人给你裁制冬衣,所以特意为你带了一件夹袄,你瞧瞧喜不喜欢?”
青天白日的,他竟然直接从包袱里面取出了那件夹袄。
魏紫一阵无语。
从前在山阴县的时候,寒冬腊月她捡萧杜鹃不要的旧袄子穿,萧凌霄那时候从未有过表示,如今她认亲归家,他倒是上赶着给她送夹袄。
她瞥了眼那件夹袄,用料寻常,颜色俗气,款式陈旧。
难为萧凌霄从不知名的犄角旮旯搜罗出来,巴巴儿地给她送来。
她沉冷道:“不劳萧侍读费心,家里人很疼宠我,我不缺冬衣穿。更何况……若要御寒,私以为用萧侍读的脸皮制成冬衣更能御寒,毕竟,萧侍读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