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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小说网>村头的那个哑巴完结 > 1第 1 章(第1页)

1第 1 章(第1页)

入了伏的天气,一大清早都是闷热的,白色的蚊帐里窸窸窣窣地伸出一节细白的腕子,摸到桌子上的水杯,谭溪月连眼睛都没睁开,翻仰起身,一口气将杯子里的水喝完,才觉得多少好受些。

昨晚前半夜蚊帐里不知道从哪儿钻进来只蚊子,灯一打开,就不知道飞哪儿窝着去了,灯一关上,又开始在她耳边转着圈地嗡嗡,折腾了大半宿,总算把它给拍死了,刚躺下要睡,隔壁又起了刻意压着的声响,谭溪月拿被子捂着头,颠三倒四地背着还能想起的文言文,在迷迷糊糊中睡了几个小时。

现在才五点,外面的天已经大亮,院子里有摩托车启动的声音,应该是她哥出门了,过了一会儿又响起咣当咣当的剁草声,单从刀起刀落的声响就能听出握刀的人心里憋着一肚子的火,谭溪月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拿手指胡乱抹去眼角的泪,穿衣服起床。

她起来后先去院子的灶台处,生起火,坐上锅,等锅开的间隙,她洗漱好,又去菜园里摘了些菜,准备炒一个豆角,再拌一个开胃的凉菜。

顾慧英正在菜园旁的鸡圈喂鸡,谭溪月走过去,叫了声“娘”,顾慧英连哼都不哼一声,自顾自地向鸡圈里大把地洒着鸡食。

自从谭溪月离婚回了娘家,顾慧英就把她当空气,并且放出了狠话,以后她这个当娘的再管她的事情,她就是狗,谭溪川和媳妇儿沈雅萍打起了赌,不出半个月,自己准得成了狗儿子,他老娘就是个操心的命,说不管怎么可能真的不管。

结果小半年过去了,顾慧英愣是一句话都不肯和谭溪月说,谭溪川和沈雅萍在中间试着调和了很多次都不管用,谭溪月也一天比一天沉默,每天早晨起来做好一家人的饭就去厂子里,晚饭在厂子里解决掉再回来,争取尽可能地不碍顾慧英的眼,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婚是她执意要离的,所有后果她自然也要承担。

谭溪月做好饭,将刚出锅的豆角装盘摆上桌,她摘下围裙,又去洗了把脸,顾慧英端着一盆脏衣服,冷着脸从她身边经过,谭溪月想说什么,嘴张了张,最终没能说出来。

沈雅萍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看到谭溪月拎起包推着自行车要出门,她忙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煮鸡蛋和两个包子装到袋子里,追过来,给谭溪月塞到包里,她往水井的方向看了眼闷头洗衣服的婆婆,声音故意说得有些大,“溪月,你今天还要去厂子里吗?”

谭溪月点点头,回沈雅萍,“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我得过去,下午就回来了。”

沈雅萍嘱咐,“那你早点回来,那个裙子我待会儿修下尺寸,你得再试试合不合适,不合适我再改。”

谭溪月轻声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嫂子。”

沈雅萍佯装恼怒,“哎呀,一家人谢什么谢,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谭溪月眼里这半年来第一次浮出些笑,沈雅萍也跟着笑起来,她就喜欢看她小姑子笑。

沈雅萍没嫁进谭家之前,就知道她有个顶顶好看的小姑子。

谭溪月的好看不是张扬的明艳,她身上自有一种内敛的柔和,越看越有味道,皮肤比那三月的梨花还白,鹅蛋脸,柳叶眉,杏仁眼,眼眸清亮如水,一笑起来,牵动着眼尾那颗如泪的红痣,尤其惹人眼。

不是沈雅萍自夸,就是海报上那些电影明星也没她家小姑子好看,可惜这么漂亮的人儿,偏在婚事上不顺。

谭溪月是村里乃至镇上的名人,她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县里的国营食品厂当会计,拿的是国家的铁饭碗,后来经厂里老人介绍,和厂长的儿子相了亲,厂长儿子在县医院当医生,戴个眼镜,长得白白净净,能说会道,嘴特别甜,第一次登谭家的门,就把顾慧英哄得合不拢嘴,直接认下了这个未来女婿。

十里八乡任谁提起谭家,都得道一声羡慕,生了个有本事的女儿,又攀上了一个有权有钱的婆家,落户到城里,住进了楼房,他们就是干上一辈子,也不一定买得起人家那房子的一个卫生间。

谁知道这才结婚一年多点,谭溪月就离了婚,就连那铁饭碗的工作也给丢了,现在在镇上一个半死不活的私营玩具厂上班,虽然干的也是会计的活儿,但这待遇差的何止是天上地下。

这半年来,街头巷尾的大娘小婶子们只要一聚起来,讨论最多的就是谭溪月,有人说她是因为生不出孩子,被婆家扫地出门了,有人说是她那个白净的医生前夫出轨了医院里的小护士,被谭溪月捉奸在床,总之说什么闲话的都有,但就是没个定论,谭溪月到底为什么离了婚,至今都是个谜。

不过现在让大娘小婶子们议论纷纷的已经不是她为什么要离婚,而是她明天要二嫁,二嫁的人竟然是河东头那哑巴。

清水村依山傍水,一条从村里横穿而过的河将清水村分为东西两侧,大多数人家生活在河西,紧挨着镇上,出行交通都方便,谭溪月家也住在河西,相比之下,河东就显得有些荒凉,满打满算也不过五户人家,哑巴住在最东头的山底下,家门前有棵百年大柳树。

要说这镇上的另一个名人,就是这哑巴。

哑巴名叫陆峥,身份成谜。

他原不是清水村的人,大概是十年多前吧,他母亲带着他,来投奔村里德高望重的三叔公,三叔公只说是他的远房亲戚,有三叔公在中间做担保,母子两个在河东头租了三间小瓦房,就此在清水村住下了。

村里的人对这母子俩好奇得不行,主要是那妇人太漂亮,一看就是大城市生活过的人,而那小男孩好像又不会说话,但母子两人鲜少和村里的人打交道,他们就是想打听也不知道该从哪儿打听。

让陆峥一战成名的是一个下雨的晚上,外村一恶霸半夜摸进了他家,那个时候陆峥才不过十几岁,愣是把那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恶霸给打了个半死,三叔公带着人赶到的时候,恶霸有气进没气出地趴在地上,他一脚死死踩在恶霸的脸上。

有那晚的围观者,事后心有余悸地说,那小哑巴就是个狼崽子,光是看人的眼神就透着一股狠劲儿,要是三叔公再去晚一点,那恶霸还有没有命活都不知道。

那晚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了小哑巴惹不起,他们是孤儿寡母,又是外来户,想欺负他们的人不少,但从那儿以后,大人小孩儿的就算路过他家门口,都不由地想要离得远一些。

没过几年,陆峥的母亲就因病去世,他成了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初中一毕业就混了社会,先是去外面闯了几年,回来后,领着一帮无所事事的小流氓,在镇里开了个汽修厂,这些年应该也挣了不少钱,不然也不会将那汽修厂的铺面直接买下来,又在村里买了地,盖了十间敞亮的青砖瓦房。

陆峥虽然不能说话,这些年通过三叔公给他提亲的人也不少,脾气是硬点,但踏实肯干,能挣钱,长得也好,高大魁梧,朗目星眉,冷寒的眉眼间又带着些旁人轻易招惹不得的痞气,光是站在那儿,就给人一定的震慑,这样一个男人绝对能把家给当起来。

不过给他介绍的那些,他一个都没相看过,就在半个月前,有人突然说陆峥和谭溪月要结婚,开始人们还只当是玩笑,这两个人别说八竿子打不着,就算是再抡十八杆子都不一定能打着,又怎么会凑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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