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奶酒打湿了他如野兽般的胸毛。
“特么的,老木!”哲哲沮丧道,“你是攻城失利,老子是野战三倍兵力被打跑。侮辱啊!丢人啊!”
威名!
是草原人最重要的东西。
牧民小部落为何要听从你的命令,因为你有威名!
不听从你的,就会被你所杀。
若是失去的雄鹰般的名声,哲哲的部族将无法壮大。
川口,五万多突厥人在他的率领下,不敢跟二万人的项济后营决战。
虽然实际损失不大,但后续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算了吧,哲哲。草原上,你还有儿子。何况大楚这一战也没打完。”木勤思力安慰道。
老者牵着小牧童,在一旁若有其事的教他割羊肉。
桌案上,还有一坛子腌肉,此物是最近在草原流行的。
腌制的马肉,极为地道,炖的软烂,配合密封的陶器,能保持很久。
口味好还是其次,最主要是有草原人急需的盐份。
就算是战争时期,也不少牧民冒险从马邑西线走私到草原。
望见哲哲甚至要流猫尿了,老者才不慌不忙的开口。
“哲哲大王,老夫记得,军师还有一个锦囊给你,为何不看!”
闻言,
哲哲不仅没有缓过来,反而更伤心了。
哭着说道。
“锦囊还有个屁用,现在兵力都快和周云差不多了,谁敢去碰他。”
说着,哲哲从怀中摸索半天,才找出一个黑色的锦囊。
打开一看,双目圆睁,硬控十几秒。
周云!
霍长真!
这特么都不是人!
“哲哲,见此锦囊,料想你已经河原战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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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马上,重新集结兵力,追击项济,此战必胜。”
“你很成功,成功放松了周卧龙的警惕,真正的杀招是这一轮。”
木勤思力不知何时,出现在哲哲身后,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