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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情书(第1页)

囡囡,见字如面。

才刚告别,就已经想你了。

大山不善言辞,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你的,所以他留下了他的匕首。

我跟他在商量送什么东西给你的时候,其实是有很多种顾虑的。

他不敢给你留下太过强大的武器或者妖兽内丹。

一方面是外界很危险,要用来保护我。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害怕这些东西会让那些讨厌你的人更恨你。

杀人夺宝的事,无论是凡间还是修行界,都屡见不鲜。

所以,在你没有足够实力之前,一定要藏拙。

他的话就这些,接下来就该我了。

我倒是没他那么多的顾虑。

毕竟你也知道,我修行了两百年,吃了太多灵药了。

哪怕大山年轻时为我灌灵引导,依旧没成为命泉修者。

苦海呀,今生难渡。

其实,就算不能修行,以囡囡的实力,比苦海修者厉害多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若是你速度够快,绝对可以在我祭出神纹之前就能解决我。

不要觉得我在夸你。

这是事实。

以弱胜强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在我的故乡啊,曾经有个侠客,只是一剑,就将驾驭神虹的修者削首。

所以啊囡囡,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你很强。

今后,你可千万不要再妄自菲薄了。

……

发簪你看到了吧,喜欢吗?

就算不喜欢,也得给我好好收着!

平日里你都是那一身白袍,想给你买新衣服,你又拒绝。

浑身上下,除了那个圆月玉佩和青铜戒指,没有一件首饰。

虽然你的木簪子很好看,但是在未来的一些场合里,打扮最好要合时宜。

再说了,我家囡囡长得这么好看,那就更要好好打扮打扮了!

发簪是我苦海所炼之器,可以防身。

别看大山嘴上说怕你被贼人惦记,其实还是把他第二厉害的神桥之器送给你了。

无论是我的发簪,还是大山的匕首,表面上都镀了一层黄金。

等你将来开辟出苦海,发簪和匕首显化原本样貌。

若是不打算继续修行,黄金很软,可以切下来过日子。

千万不要觉得舍不得,我们留下这些,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

别再种地了,那么累,这些东西应该足够你生活了。

……

囡囡,有的时候,我很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跟大山留下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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