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地捏了捏刘娟的脸蛋儿,放心,大地老公不会让我的小宝贝饿着的。
又特娘的撒狗粮。
几个人都把脑袋给转了过去,狗子伤成那13样了,也是努力的转了个头。
被刘娟亲了一下,之前又想了欧阳大牙他们的以后那些复杂的事情,走出了这一片苞米地之后。
我惊喜的发现,我不打嗝了。
然后一摸兜里,我凑,我出门买东西不带钱的这个怎么变成习惯了。
兜里很明显的空空如也。
等等,衣服里怎么有个重重的东西。
刚刚刘娟的那个吻实在是太甜了,一时间,我竟然没有发现。
“这玩意怎么在我身上了!”
我大惊,竟然是乞丐大佬表忠心交的那把手枪。
事实上,要是想缴他枪他昏过去的时候我们想做早就做了,还轮的到他交,他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主动把枪给交了。
一定是亲我的时候塞我身上的。
我心中肯定,这更是要快去快回了!现在,刘娟是我的全部,她可万万不能出事。
走上混的这条道路,我就是为了能让她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不用再为钱这个字而发愁。
想到这里,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前门乡。
我脸上的这道疤实在是太显眼了,为了防止暴漏我的身份,我伪装了起来。
在回前门乡的路上,看着地里有人们做的假人,我果断的给人家把围巾扒了,围我脑袋上了。
我真的是太聪明了。
围巾上有一股浓郁的鸟屎味,这群鸟还是蛮聪明的。
“不是都打完了吗?怎么这么冷清。”
和我们初到前门乡的时候走的那条路温和,那时候路上还有小商贩在摆摊,被城管追着跑,我记忆犹新。
高管还想坑我那么一下子,我的相貌像是开挂一样成功的给挡过去了。
现在很怪异,路上静悄悄的,太阳那老货已经开始往上爬了,天儿热了八嗖的。
路上踏马的一个人也没有,我有些怀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凭借着脑海中模糊的记忆,我虽然失忆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这大脑袋里的小脑瓜还是很好用的。
于是乎,我迷路了。
走着走着,前面怎么走不知道,后边想回去,但是也找不到路了。
看着身后的路,哪的路口也像是我刚刚走过来的。
“卧槽,娟儿啊娟儿,你怎么忍心把我这么一个路痴给放出来找吃的呢!”
在医生老头给安排的住的地方,出去找吃的我都没敢走远了。
怕被刘娟看到我窘迫的样子,我也只不过出去了两条街。
搜刮免费吃的时候,我都是一路上认真的做好了标记,才成功的活着找了回去。
想的事儿太多了,一鼓作气走出来,等我反应过来我迷路了的时候,我踏马的是真的五迷三道的给自己扔前门乡里了。
“哎呀,好尴尬啊。”
我摊了摊手,好在这是个乡,而且应该不是特别大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