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外人突然把人家的东西整理好,反而是帮了倒忙。
张宣虽然还没这种癖好,但每本书的摆放位置他已经有了习惯性记忆,要是有人打乱布局,他会气得直骂娘。
花10分钟洗完澡洗头发,又花了10分钟洗衣服。
本来嘛,按他的以前性子洗衣服肯定是用脚踩的,可现在随着衣服越穿越好,越穿越贵,这变相帮他改了这个坏习惯。
更何况文慧就在外面客厅么,用脚踩实在是有失风范。
他娘的咧,就是洗衣服真是个费事活计啊,在他的心目中的恐惧排名仅此于鬼和蛇。
20分钟过后,一切搞定的张宣对文慧说:“你是看会电视?还是…?”
不等他把话说完,文慧起身关掉电视,跟着他进了书房。
这场景已经不陌生,老样子,张宣把手稿拿出来放她跟前,然后就不管她了。
忙自己的去。
笔帽拧开,墨水摆放好,摊开本子,他先是在椅子上静坐了会,随后开始检查上午的6000字。
上午写完还没核查的,他打算先检查,这样有助于帮他尽快找到写作状态。
逐段逐句逐字,张宣修修改改,细致检查完拢共花了一个多小时。
可能是要离开了,可能是自己的心事被他道破了,也可能是傍晚两人在沙发上的关系更进一步突破了…
今夜的文慧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快速看书,而是花很长时间把这个她好奇已久、却从来没机会探究的书房挨个观赏了一遍。
三面书墙一面红酒架,文慧伸手一件件抚摸着,视线最终落在了他的侧影上。
人有千面,可专注写作的张宣同平时是两个人。
其认真忘我地写作状态相比平日里的随意更有味道,其对文慧最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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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他在教室写作的那一幕让她印象深刻,今夜难免多看几眼。
检查完,张宣抬头同文慧相视一眼,笑笑过后又低头开始动笔写了起来。
他是个比较执着的人,对生活都有规划。
每日定下的任务是不少于1万字。如果这个任务不完成,他不会睡,也不会去分心做其它事情。就算文慧近在眼前,他也不会因为美色忘了正事。
两世为人,他心里非常清楚,写作是他的根本,是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基。
其重要程度远甚其它事业。
或者换一种说法吧,其它事业他都是当副业对待的,可以随时抛弃。唯有写作不行,这是命根子。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间往往最是容易过。随着一页一页的铺满钢笔字,随着一千又一千的字数完成,时针不知不觉走过了凌晨,来到了深夜。
要不是外面公鸡开始打鸣,老男人都没发觉自己已经写了这么久了。
稍微估算下,后面竟然又写了7000多字。
完全出乎意料,这是灵感爆棚的直接体现哎,有才气的人就是如此生勐。
自我愉悦一番,抬起左手腕,3:43
得,再过一个小时外面天就要毛毛亮了。
放下笔,他下意识望向了旁边的文慧。
嗯哼…,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次次看书,这姑娘次次都能把她自己看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