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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何处惹尘埃(第2页)

他愣了愣,然后笑出来,“那你也不用叫我顾医生。我对于救死扶伤没有那么多伟大心思,只是当作饭碗职业,所以这么称呼我,我觉得很嘲讽。”

我喊他名字,顾温南,他更加惊讶,“你还记得我名字,这是一个惊喜。”

我说,“名字好听,很容易就记住了。”

我将顾温南送出庭院的铁门,看着他坐进车里,他没有摇下车窗,而是隔着玻璃和我招手道别,我目送他开走,直到在夜幕下彻底消失。

我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裳,仰起头看了眼星空,郊外的星星比市中心要多一些,天空更加浩瀚,空气中没有汽油和汗渍的味道,清清爽爽。

我再次回到庄园时,纪先生已经不在客厅,只有何堂主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到处都是一片漆黑,他把吊灯关闭,只留下一盏非常昏暗的橘黄色壁灯,除了他这个人,和周围两三米的范围,其他什么都看不到。

我下意识停住脚步,背靠着玄关墙壁,他沉默吸烟,将手上的半截吸掉后,又点了一根,吧嗒的声音响起,我觉得骨头里好像扎了一根针。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他不说话,似乎并不打算和我谈什么,只是单纯坐会儿抽烟,我出于礼貌说了声晚安,便小心翼翼淌着朝前走,我到达楼梯口时险些绊了一跤,幸亏我反应快扶住了扶手,我迈上去几级台阶,听到何堂主阴森森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冯小姐陪在纪先生身边,最好一直毫无目的。”

我在一楼拐角处停下,我低头看何堂主,他只剩下最后一根烟的三分之一,夹在指尖任由它自己燃烧成灰烬,我说,“我很快就要离开纪先生,何堂主的担忧可以解脱了。”

何堂主微笑将烟蒂撵灭,不过他是用手指撵灭的,夹住那团燃烧的火焰,面不改色的掐灭,他可能对于痛不特别敏感,触感有些麻木。

“冯小姐要以纪先生为敌吗。”

“我留被你像防贼一样,走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路要走。非左即右,左边是一条死胡同,我哪里还管得着右边走下去会遇到什么,能走就行。”

我说完后将目光收回来,朝着二楼走上去。

纪先生的卧房黑着灯,我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无人应答,我在想他怎么也不至于睡得这么快,这么死。干他们这行的人,基本都是浅眠,就像职业病一样,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感应到,然后迅速做出反应,比如对方是条子,是道上的敌人,你很有可能慢了两秒钟,就死于非命。

我始终不太理解,为什么这一行如此波诡云谲残忍血腥,却还有那么多人心甘情愿跳进来,寻求那万里挑一成老大的机会。

太渺茫了,任何领域做到金字塔的最尖端都要付出惨痛无比的代价,而且付出了也未必就有结果,所有人都看到了成龙后的光彩,却忽略了从蛇蜕变的艰辛。

我蹑手蹑脚推开门,我摸索着打开壁灯,发现床叠得整齐,浴室里也空空荡荡,露台上的窗纱在随风飘荡,可纪先生并不在,我从卧房里退出来,有些茫然想纪先生去了哪里,我本能打量着安静冗长的走廊,最尽头的书房门打开一条缝隙,里头有隐约的灯光溢出,我走过去直接推开了门,扑面而来的墨香在空气内弥漫,里面可能加了檀木,香得十分醇厚,有宣纸的味道,散发着隐隐的羊皮腥,纪先生面对我,他微微弯曲着身体,他右手拿着毛笔,左手受了伤,只能用腕子压住铺在桌上的宣纸,他正聚精会神写着什么,并没有察觉到我进来。

我喊了他一声,我想要提醒他早点休息,写毛笔字最好的体态是站立躬身,手腕的用力比坐姿更加俯冲,能够完全凝聚在笔尖,可也恰好给了背部和腰身极大的压力,他受了伤根本不能承受,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一而再的撕裂,我走过去想要夺过他的笔,他早就预料到我会这样做,他腕间一偏,躲过了我的手,也恰好在纸上也落下了非常潇洒传神的一捺。

他长舒一口气把笔放下,偏过头来看我,他伸出手在我下颔上蹭了蹭,我感觉到他蹭了一抹黑,我忍不住瞪他,他笑着说,“这样才更像一只花猫。”

我用手蹭掉,借着微弱的光看他写的字,只有五个字,字体很大,但是却不突兀,用了十足的力气,仿佛要将垫在纸下的木板戳出一个洞,字里行间满满都是他精湛的笔力。

他写: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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