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血肉、戾火和辟邪之眼。”
“血肉强化:881。”“戾火:32。”“辟邪之眼:11级。”
加点过后,血肉方面,没什么特别明显的感觉,这点萧麦已经习惯了。
戾火已凝结出第三朵红花,离成熟只剩五根花蕊。
届时,萧麦将拥有三朵七瓣七蕊花,花瓣可用于偷袭,花蕊则能够强化自身,对战斗大有裨益。
“继续干活吧,也不知这沓海捕文书,够不够把戾火升至满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红鬃马会在切换官侠模式后离开,所以,萧麦需要再添置一匹坐骑。
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来到马市,萧麦已用辟邪之眼,将二十四张海捕文书,全部扫了一遍。
这二十四名凶徒,近的就藏在京城之内,远的分布于天南海北。
萧麦按照距离远近,将二十四张文书重新排序后,放回到“招文袋”里,准备由远及近,把他们一一抓捕归案。
招文袋,是随同戎衣一起发下来的捕门标准装备,外形类似于八九十年代,贫困家庭用麻布缝制的单肩小书包。
里面除了公文,还可以存放写字用的笔墨纸砚,防身用的匕首短剑,以及赶路时所用的盘缠。
“马市”名为马市,实则是个综合性的交易市场,牛、马、驴、骡、羊、犬应有尽有。
牲畜聚集,自然会制造大量粪便,那味道极其酸爽,但仍然挡不住百姓游逛的兴趣,街道上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萧麦先前没买过马,所以没有立即下单,而是先逛,偷学百姓们的讲价技巧,渐渐地对行情和相马之术有了些许了解。
忽然,行至一处,听到前面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
“你这人,做生意没一点良心,怎么卖病马害人?”
“谁卖病马了!”
“这马站都站不起来了,还说不是病马?”
“我卖给你的是好马,谁知道一转圈就成这样了!”
“别狡辩,快把钱还给我,不然抓你见官!”
“这都不是我的马,还你什么钱!”
……
萧麦是个热心肠,粗略一听,就知道大概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他凑上前去,发生争执的双方,与围观的百姓,见到捕快装扮的萧麦,立马就全部噤声了。
这年头没啥警民鱼水情,不是说所有捕快都是坏人,捕快群体里面,吃完原告吃被告,被百姓当成“恶犬”的终归是少数。
但少数归少数,一旦碰上,就是破财破家的血霉,所以良民对不认识的捕快都是能避则避的态度。
萧麦先探查了一下马的情况,发现这匹马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从鼻孔里发出痛苦的呻吟。
有些懒马,的确喜欢装死,但这匹马气息紊乱微弱,与生了重病的人异曲同工,想来的确是身体出了状况。
“的确是一匹病马。”
萧麦做出判断。
围观众人见状都十分惊异,这捕快不是蒙了眼睛吗,咋还能看出马生了重病?
于是有人寻思:“肯定是瞎猜的!这年头世风日下,瞎子都能当捕快。别人是睁着眼睛瞎判案,这位直接是闭着眼睛瞎判案了。”
“说说情况,从马贩开始。”
马贩子见躲不过,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差爷,刚才他在我这儿买了一匹马,扭头又牵着另一匹马,往地上一躺,说这病马是从我这儿买的,让我退钱。天地良心,这马不是小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