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奚瞳哼一声:“我不接受。”
“我一直觉得兄长是这个世上最好的男人。英俊、高大、有本事但又不吹牛。没有人比他更好了。”
“这倒是。”奚瞳狠狠点头。
“可跟沈居走动得多了,我才发现,其实沈居更适合我。”林棠的眼神变得有些悠远:“我本就是喜欢热闹的性子,我喜欢护城河的花灯,喜欢街上的糖人,喜欢时兴的衣服首饰,喜欢一切新鲜的玩意儿。可兄长喜静,成日里要么就是皱着眉头看奏书,要么就是抱着老学究写的之乎者也的论着。沈居却愿意陪着我,陪我去街市吃小吃,去茶楼听曲儿,昨日我们还去郊外放了烟火。”
“嗯。”奚瞳耐心地听着。
“我脾气不好,又吃软不吃硬,别人得哄着我。可兄长从小到大都没哄过我,都是我哄他。但沈居是常常哄我的,他总有办法让我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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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别人笑,我自己也喜欢笑。可是兄长很少对我笑,不,应该说,他很少对除了你之外的人笑。但沈居喜欢笑,而且他笑起来的样子也十分俊秀,让人看着舒服。”
奚瞳看向林棠:“那棠棠,你喜欢沈居吗?”
奚瞳虽也算促成林棠和沈居婚事的推手,但那是因为沈居保证了会对林棠好。如今女子们大都盲婚哑嫁,能遇到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实属不易。本书由LK团队为您独家整理
只不过姻缘是一回事,情爱又是另一回事。
林棠听了奚瞳的问题先是怔了怔,继而笑着摇了摇头:“还没有。但我觉得我会喜欢上他的。就像我今日对他的好感,多于初见他之时,也多于一起放烟火的昨日。”
奚瞳有些沉默,许是窥见到奚瞳的伤感,林棠赶紧换了话题,她抱怨道:“我不明白父亲为何执意要把我们的婚事定在三月,春寒料峭的,要穿好多层衣衫,大囍之日都不能展现自己婀娜的腰身,一辈子只这一天呢。”
奚瞳喜欢林棠天真烂漫的模样,她先前也觉得日子定的急了些,成婚章程琐碎,男女相看过后,总要留出一年预备。
可近来跟裴叔闲谈才知,十三年前的四月,赵家获罪,赵臻的至亲三族被捕入狱,此后半年,京城笼罩在由赵家族人鲜血汇成的猩红之中。
林泉特意避开赵家族人的忌日,是对枉死挚友的一份惦念,也是作为长辈,对赵臻的一份舐犊之情。
听闻此事,奚瞳对林泉的不满消解了很多。这老头喜欢摆长辈的派头是真,但疼惜晚辈也不是假的。
奚瞳伸手刮一刮林棠的鼻尖:“三月中旬是满城桃花盛放之日,桃花是姻缘之花,不但吉利,还会将你这个小美人衬得愈发妍丽。”
“我是美人?”林棠高兴了。
“当然。”
“跟周韵仪比呢?”
“嘶……那还是韵仪略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