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医生交换了眼神,一脸凝重,最后还是林峰的叔叔开的口。
“幸亏医治得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但伤势还是比较重的,你看啊,都见到血肉了,又因为长时间的不堪重负的支撑,唉,问题比较严重啊。”
林峰的叔叔连连叹气,季晓鸥听着他的描述,一颗心越来越沉。
“叔叔你就别卖关子了,你还是直说吧,这些专业术语我们都不懂。”
林峰被他的话弄得晕头转向的,颇有些无奈地说。
“这样吧,我们先给他开一些治疗伤口的药,你赶紧去二十四小时药店买了,不过还是要等到明天,等医院开门了,趁早送他去医院,再这么拖下去,这腿,可就真保不住了。”
林峰点头,面色凝重地接过药单,冲季晓鸥点了下头就下了楼。
季晓鸥愣愣地望了他一眼,六神无主地走到床边,看着秦暮天苍白得像纸一样的脸,那副虚弱的样子全然没有平日里的神气,脆弱得让季晓鸥心疼无比。
“唉,其实本来脚伤是不严重的,休养个一星期就能好了,可偏偏胡乱下床走动,看这样子是走了很多路,甚至连拐杖都没撑啊。我就想不透了,什么事情那么重要,连命都可以不要?!”
林峰的叔叔叹了下气,走到床边,静静地凝望秦暮天的脸,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将心里的疑惑讲了出来,沧桑的脸上满是凝重。
季晓鸥一愣,表面上平静,心里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走了很多路,连命都不要?!
看着秦暮天皮开肉绽的伤口,季晓鸥瞬间红了眼眶,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在荒郊野外中,秦暮天丢掉了手中的拐杖,强忍着痛楚,抱着一丝希望在漫天地寻找她,血留了一地,在地上蔓延出一条血路的情景了。
只要稍稍联想到,季晓鸥的心就一阵阵地收缩,像是一只手狠狠地掐在心上,痛到几欲窒息。
终于知道了,秦暮天想要隐瞒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了。
她终于明白,秦暮天那双冷眸里隐忍的痛楚是什么了。
连命都不要!
秦暮天,原来你真的把我看得比你的生命还要重要。
你时刻解救我于水火中,为了我,你情愿往自己身上泼脏水,不惜破坏自己树立已久的形象。
用你的温柔和深情守护我,让我不再那么孤单和痛苦。
甚至为了我,差点连双腿都残废了。
可是我呢?我又为你做过什么?!
只会一味地在你面前耍小性子,不断地给你添麻烦,从来都没有为你做过什么,甚至更因为我,你一次次地陷入危险。
季晓鸥揪着眉,苦笑着泪水簌簌落下。
“秦暮天,你真是全世界最大的笨蛋。”
只有笨得无可救药了,才会护着她这么一个薄情的女人。
她一直守着自己的心,小心翼翼的,不敢付出,不敢全身心地信任,就是生怕又一天秦暮天会变成第二个季萧然,生怕又一次经历那种被人背叛抛弃的肝肠寸断的痛。
如果真的再经历第二次,她一定会受不了的。
之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有些人在爱情里受过伤后。就会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像个蛹一样把自己藏起来,不敢再爱,不敢再去付出,生怕收获又一次的心碎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