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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第1页)

流放

流放到底有多可怕?

顺治十八年(1661),震惊全国的「浙江抗粮案」结案后,61人被流放到了东北各处荒远的地带。短时间内死亡17人,逃亡33人,下落不明1人。

其中,有8人直接死在了路上。

流放不是贬谪。

贬谪是针对官员的,是罪臣去地方上当官,依然享有官员待遇,所以一路上会友、写信,心态相当放松。流放是针对罪人的,既然是罪人,当然要有罪人的模样,一路上都得戴着锁链。

图:清末上海县犯人,苏格兰探险家JohnThomson拍摄于1873年

图:清末上海县犯人,苏格兰探险家JohnThomson拍摄于1873年

流放犯通常是被两名兵役押送,而押送一般又有长解和短解两种形式。

所谓短解,就是每到下一处,兵役就办交接手续,由途经的州再派两人押送犯人到下下个州。交接过程中,他们不仅要根据文件验明犯人正身,还要检查锁铐是否完全。没有问题后,才能签字转送。

京城办理的大案,一般都不用短解,而用长解。由兵部派两名兵役,对押解的全程负责。

押送是一门苦差,兵役身负重任,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他们虽然可以鱼肉犯人,有时候还会强奸女犯(有些兵役会轮奸全家流放的女犯),可也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的,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能让犯人逃跑。如中途弄丢了人,就要受刑。轻则棍打,重则流放。

乾隆二十七年(1762),镶蓝旗马甲苏崇阿押解一伙盗窃犯,中途犯人逃跑,他本人就被发配到伊犁当苦役去了。

押送有时间规定,一般的要求,是每天走50里(大略为4万步),清初的重刑犯的流放地,一般都在京城3000里外,3000里的行程,正好是60日。

这是一个死数,没人敢随意变更,即便是有条文规定犯人中途得病,可以停到下一州治疗,但在多数时候,这根本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人愿意遵守。因为目的地的主管太监心理多少有点变态,总是不管你到底什么原因迟到的。没带等于没写,迟到等于贪玩。耽搁了日期,每晚半日就要挨多少棍,是毫不含糊的。

旗人兵役押送晚了,都要去伊犁当苦役,哪个普通兵役肯舍身为流放的犯人着想,让他慢慢走呢?

没有。

除非你能给出足以让人手抖的钱。

在去往流放地的过程中,大部分犯人都饱受了人间最真切的痛苦。他们浑身恶臭,有病难医,沉重的刑具(单是木枷就最低25斤)把手脚磨出骨头,伤口流血化脓,脚掌的溃烂上又包裹着刚破壳而出的黄汤,在寒冷的东北,脓水到了晚上又被冻成冰块。手不能蜷缩,手背已经鼓得像血红的馒头,指节上是紫色的毒疔,那是最严重的冻伤,像钉子一样深入骨髓。

每天,他们还要在哀伤和悲愤中走4万步。休息时,脚上要扣上木枷或锁上脚镣,以防逃跑。因此,没有一个夜晚,他们是能休息好的。

图:民国,戴着脚杻的犯人

图:民国,戴着脚杻的犯人

图:清末,戴枷躺地休息的犯人

图:清末,戴枷躺地休息的犯人

和兵役不一样,虎狼来的时候,他们无法自我保护,跑也跑不掉,只能任凭野兽掐断自己的脖子,啃食他们的肢体。

通常,犯人在路上因故死亡,要由所在州县的官吏证明,尸身(哪怕是一条胳膊)也要送到目的地。至于到底是怎么死的,是真的被野兽所伤,还是死于兵役的虐待、长途跋涉的艰辛、生病抑或受伤,没人能说得清。

就是这样,有8人死在了路上。

有幸活到流放地的犯人呢?

迎接他们的,可能是更加深重的灾难。

清初的几个流放地,主要是位于东北地区的尚阳堡、开原、铁岭、威远堡、宁古塔等。

由于最近电视剧的宣传,人们都知道宁古塔苦海无涯,是流放地中最可怕的存在。

宁古塔这三个字,总是让人误会,宁古塔不是塔,这三个字是满语,大略意思为「六窝铺」,就跟「猫儿洞」「五棵树」差不多,位置在今黑龙江海林市。距离北京3000里。清朝以前,还是一片极其荒远的苦寒之地。

冷,是它的第一特征。所谓「冰上有冰,雪上加雪」,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不过从明末开始,有人在此开荒。

从春初到四月中,这里没日没夜地刮大风,打雷似的响。哪怕是近在咫尺,也会被打得睁不开眼。五到七月倒是暖和些,可是一直下雨,又湿又冷。挨到八月中,就开始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已经全部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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