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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第2页)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袭击我们?”小黄毛忍着疼痛,怨毒的目光盯着墨非问道。

“为什么?”墨非将唐刀扛在肩上,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因为好玩?”

小黄毛:“……”

“哈哈,开个玩笑,你不会当真了吧?”墨非哈哈一笑,直接将长刀横在了小黄毛的脖子上:“那个被你们绑架的小女孩在哪儿?”

“原来你也是为了那个小女孩儿来的。”小黄毛脸上浮现一抹冷笑:“你要是想……”

“滋溜!”

一只耳朵抛飞而起,血液飞溅。

“废尼玛的什么话,我问,你答,OK?”墨非微笑的看着小黄毛。

小黄毛捂住喷血的耳朵,恐惧的看着墨非,他不是那个大使请来的人吗?他们应该是最讲规矩的啊,为什么此人却随意虐待俘虏?

这个人感觉比他们都还心狠手辣,到底谁才是黑帮啊!

“那个小女孩不在我们手上,这里只是我们的据点之一,她在我们boss的手里,如果你想救回她,就别杀我,我可以帮你!”小黄毛赶紧道。

酒楼里面也是陷阱之一,只是耍那些FBI一下,小女孩当然不会在那儿了,一直都处在真正的boss手里,只会等到博物馆交易的时候,方才有机会找到她。

小黄毛只是为了钱帮助那个叫做汤马斯的鬼佬做事,可不是那种忠心耿耿的手下,为了老大可以连命都不要。

他们都是从香江跟着大佬汤马斯来的鹰酱,而事实上香江的小混混,一般都没有几个有血性的,拿着刀砍人追人几条街没问题,但是跟真正的亡命之徒比起来那可就差得远了。

要不然为什么香江一直会流传大圈仔的传说?

大圈仔,泛指从大陆到香江或海外从事黑社会犯罪活动的人和群体,这些群体组成的各种帮会被统称为“大圈帮”。自70年代开始出现在香江这块土地上之后,一直是当地“暴力犯罪”的代名词,而古惑仔则是“街头混混”的专属名词。

那时期的大圈仔普遍是退役出身,身手强大出手也够狠,还时常拿出枪来,能够打得香江本地黑道望风而逃。

“古惑仔是打架,大圈仔在打仗!”

小黄毛就是属于那种打架、杀人都没问题,但是自身很惜命的人。

说到底,他们原先就只是在香江混黑的混混而已,又不是雇佣兵、杀手、特工出身,来这里只是为了绑架赚一票,哪里来的那么多坚贞不屈!

墨非扛着刀想了想,似乎留下他比杀了他价值更大一点。

也不是说杀了他墨非就真的找不回那个小女孩了,他还可以叫大黄蜂和明迪去搜索那个汤马斯的信息,上门直接绑架他,墨非还不相信他会不拿小女孩的命换自己的命?

但是其中的过程麻烦了很多,还容易出差错,让眼前这个小黄毛暂时稳住那个汤马斯,轻轻松松的营救了小女孩后再说岂不是更好?

“也可以留你一命。”

“你要怎么保证我帮你之后,你不会杀了我?”小黄毛咽了咽唾沫。

“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如果你帮助我找到了那个小女孩,我就不会伤害你,否则就让他天打五雷轰而死!”墨非看着小混混,亲切的微笑道。

……

许多人喜欢纽约,是从喜欢纽约的夜晚开始的。作为矗立在大西洋西岸的“世界之都”,夜幕中的纽约确实有其难以描述的魅力。习惯夜生活的纽约人常说:Nightisstillyoung(夜还长着呢)。对这些“夜猫子”来说,这座古老中夹杂新潮、静谧中蕴涵热情的都市,竟好似“愈夜愈美丽”,即使疯狂地玩了个通宵达旦,他们还是会感到意犹未尽。

兔子大使带着许多美轮美奂的华夏古董举行展览会的时间就在晚上11点,还是夜生活的时候,引来了许多附庸风雅的鹰酱富豪和贵妇人来围观。

一辆辆名车来来往往,劳斯莱斯幻影、玛莎拉蒂皇后、阿斯顿马丁、凯迪拉克……

这也是那个汤马斯挑选这个地方作为最后交易地点的目的之一,鹰酱可是一个资本社会,金钱为王,一旦到时候打起来,有大量富豪可以挟持作为人质,FBI算个卵蛋!

原本这个古董展览会的开幕并不是由兔子大使来主持,可是谁叫他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就急匆匆的往这里赶呢,然后就在展览会的主持人的恳切请求之下,不得不勉强站出来做开场白,而汤马斯就站在他身后。

展览会之外,马路上车水马龙,一排排的汽车如蚂蚁般秩序井然地行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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