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大概吧)好了一号和二号,我带着他们继续往前走,一路上犹入无人之境一样轻松惬意,虽然严格来说确实是无人之境→_→。
但是越往里走一号和二号越是胆战心惊,我再三保证招财不会吃他们才让他们鼓起勇气继续跟我走,但是真的到了招财面前的时候他们还是被吓破了胆,扔下野猪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我看了看毫无动静的招财,清了清嗓子:“一号二号,你们去烤肉吧,记得少放点辣椒啊。”
招财的耳朵抖了一抖。
我暗搓搓的在心里笑,你就装吧,好像我不知道你是个大吃货一样,想当年连一串烤章鱼都要跟我抢,这么大一头猪摆在他面前,他会不动心?
仿佛是在逗我呢。
就算现在是他的酷炫时期,但是一个吃货的本质是改变不了的!
我一边看着一号二号收拾野猪,一边掏出了路上打劫来的各种食物,各种和风小食,甚至还有一瓶清酒,据说是从被雷劈过的树里面接的,被誉为‘黄金酒’的一种酒。
这也是很叼啊。。。。。。果然妖怪的世界是不能用常理来看待的。
这时候一号二号已经把野猪架上了火堆,我就伴着渐渐散开的香气倒了一小杯酒慢慢喝,然而。。。。。。我不会喝酒啊,所以也品不出来这酒的韵味什么的,只觉得不怎么辣,还有股奇异的香气。
这大概就代表了是好酒吧。
悠闲地喝了一杯酒,我也没有再倒,而是拿起了一个果子慢慢的吃,一边对一号二号指手画脚——
“多翻几下啊”
“再撒点孜然嘛”
“熟了吗,可以吃了吗?”
招财这下不只是耳朵动来动去的了,眼睛也露出了一条缝,一直往我们这边瞟,我觉得是时候了,跑过去在火堆前面蹲下:“好了么,切一片我试试味道。”
一号苦哈哈的切了一片肉递给我,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我:“那个,大人小心烫啊。。。。。。”
我接过一号递过来的肉塞进嘴里,虽然烫,但是味道真的很好,混合着各种香气的猪肉烤的刚刚好,而且口感又脆又弹,完全可以入驻五星级酒店了!
满意的擦擦手,我拍拍一号的肩:“烤得很好啊,你们有考虑去卖手艺赚钱吗?”
一号二号腼腆的(大概)笑了笑,连连的摆手:“我们不吃肉的。”
我知道你们不吃肉。。。。。。但是又不是让你们自己烤了吃。
“而且也出不去。”
我咀嚼的动作一顿:“外面那层结界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号和二号对视了一眼,都摇摇头:“我们也不知道,反正那层结界只有普通人和动物能穿过,不然都是进来了就出不去。”
听到这里,我有些食不知味,很明显我是不能算在普通人里面的,难道这一次要一辈子在这片森林过了?那我还得种点小麦稻谷小白菜,建一栋房子养一圈猪,哦还要养一个叫星期五的奴隶。。。。。。
咦,哪里不对?
我甩开了这一系列种田文必备的设定,毕竟我不打算就在这片只有妖怪的森林终老,也没有空间没有灵泉没有金手指,最重要的是,我不会种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