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下忽然就高兴了。
如果还是以前一口一声的宋总,矜持又懂礼,这根本不像是未婚夫妻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她开始冲他吼了,这就说明,两人之间的距离,正在拉近。
宋时君更加喜欢这样活力满满的她。
“我向着你啊,但是,檀姨说得有道理。现在才凌晨五点钟,我们饭都没吃,饿着肚子去找人吵架,就算吵赢了,自己也气饱了……所以,先吃完饭,然后正大光明去吵架。你吵不过,我帮你。”
“你就惯着她吧!”檀欢说,但话里听不出任何的不高兴,反而挺满意的。
宋时君能惯着她,这就说明两人的感情越发的好,檀欢乐见其成。
“行,那就听你的。”
一个两个都这样说了,顾一笙也只好耐着性子等。
山里住两天,身上都有味了,顾一笙打了声招呼,去洗澡。
洗澡的时候,发现手上,跟脚上,都有些小疙瘩冒出来,一见热水,更是痒得难受。
“妈,你看我这是怎么了?过敏了吗?”
顾一笙在浴室叫着,檀欢连忙进去……自家女儿真好看啊。
肤若凝脂,吹弹得破。
一头黑发柔顺的散在脑后,胸前鼓起的弧度,一半在水上,一半在水下,瞧着像诱人的水蜜桃,又香又软。
再看小脸,红朴朴的,眼睛也好看得很……啧,这样的姑娘,天仙美人儿呀!
檀欢心里又骄傲:她生的女儿,就该是最漂亮的。
“妈,你帮我看看手,还有脚……”顾一笙有点痒,快速说着。
痒这种东西,还不如微微疼呢。
痒得钻心钻肺的难受。
“你这,好像是冻疮?”檀欢仔细看了,惊讶的说,“但我也不确定,妈妈小的时候,冻过几年冻疮,但后来就好了。你痒得很吗?要不,去找医生看看?”
冻疮?
这个词,很是陌生。
顾一笙茫然片刻,才从自己的大脑词库中,找到这俩字的意思,果断道:“去,现在就去医院!晚舟哥哥在不?我找他去看。”
不是很痒,但痒起来想使劲挠。
手上的还好说,挠挠就好了,脚上的怎么办?难道要脱了鞋袜,然后当众挠吗?
从浴室出来,宋时君也仔细看了她手上起的小红疙瘩:“是过敏,还是冻疮,我也没法判断。这样,去医院吧。檀姨,您帮着笙笙收拾一下,我去热车。”
车在门外停着,这么冷的天,是需要热一下的。
但是,医院这种地方,很容易冤家路窄。
顾一笙去找余晚舟的时候,刚好,夏明月也去了,两人突然打个照面,夏明月上上下下打量她:“顾小姐来找余医生,是想问南城的伤情吗?不用问了,我可以告诉你,他身体没事,眼下也很好,然而顾小姐还是要多学一些礼数的。你既然已经与南城分手,就要本分一些,不要再来纠缠了。这样,你好我好他也好,我们大家也会相安无事。”
夏明月占有欲很强,对顾一笙敌意也很强。
顾一笙:“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来找他了?眼睛不好,就去眼科,或者找全科大夫也行。夏小姐这一副当家主母的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上位成功了。还有一句话,同样还给你:礼数,夏小姐可得要好好学学。别动不动越俎代庖,指手划脚,让人厌恶!厉南城怎么样,我不管。但我顾一笙要做什么,还轮不到夏小姐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