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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2页)

为了节省时间,约翰直接就按照记忆中的搭配制造魔杖。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搭配其实很适合小天狼星·布莱克。

红像木魔杖是绝对可靠地体现了它主人脾气火爆。

实际上,与红橡木真正契合的特性是:拥有异于常人的快速反应。这使它成为一根极为完美的决斗魔杖。

它不像英国橡木那么普遍,它的理想主人应是温柔细心、机智灵敏并且适应性强的,通常会是独特咒语的发明者,在战斗中与旁人相比是一个老好人。

即使小天狼星确实很愚蠢,但他其实很符合这些特质,当然也不是全部,至少温柔细心约翰没有看出来,粗心愚蠢倒是很明显。

突然见约翰不理会他,注视约翰许久的小天狼星突然开口:“你是不是在心里骂我?”

“对啊!”约翰头也不抬的回复。

听到约翰的回答,小天狼星感觉自己所有的话都被噎在了喉咙中,半晌他也没说出一句话。

约翰取出买来的凤凰尾羽,小心的将其处理后填入魔杖内部,随后施展魔法将其上的缝隙合拢。

做完这些,约翰将手中崭新出炉的魔杖递给了小天狼星。

“试试。”

听到约翰的话,小天狼星虽然还因为刚刚约翰的话有些郁闷,还是听话的从约翰手中接过魔杖,挥舞了一下。

只见魔杖顶端迸发出绚丽的光芒,看的出来这根魔杖很是兴奋。

小天狼星惊喜的看着手中的魔杖,他甚至感觉这根魔杖比当初他在奥利凡德买的第一根魔杖,还要适合他。

约翰点点头说道:“果然这根魔杖很适合你。”

听到约翰的话,小天狼星稍微收敛了脸上惊喜的表情,认真的说道:“谢谢伱,约翰。”

约翰摆摆手,没说什么,直接站起身向着房屋走去,他还有实验没做完呢。

看着约翰消失的背影,小天狼星不由的有些感慨。

约翰还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巫师了,即使自己的好友詹姆和莉莉都比不上对方。

但让他有些不爽的是,为什么约翰会被鼻涕虫收为弟子,传授魔药学。

他思索着,他好像记得莉莉曾经的魔药笔记有几本在他那里。

等自己洗清冤屈后,就把这些笔记复制一份送给约翰,让他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魔药天才,借此劝解约翰不要认鼻涕虫这个老师。

如果约翰知道了小天狼星的打算,他只会表面答应,然后将这些笔记上的知识学会后,直接送给斯内普教授,看看还能不能换来一些新的魔药知识。

就像是约翰想的那样,他们那一辈的事情约翰并不想知道,反正能学到知识就是赚到。

时间很快来到了1993年8月31号,临近开学,众人也陆续收到了三年级的书单。

约翰看着面前像是鹌鹑般乖巧的《妖怪们的妖怪书》,这是海格在八月初就寄给他的。

今年霍格沃茨神奇动物学教授退休了,身为助教的海格自然就被邓布利多校长扶正,正式成为了霍格沃茨的教授。

当时海格给约翰的信件中的激动之情可以说很是明显,他在信件中说一定会让所有人体会到神奇动物的可爱与友好。

对于这点,约翰保持怀疑态度,按照海格迥异于常人的观念,他口中的可爱与友好在其他小巫师眼中,应该是另外的两个词。

所以约翰回信中,自然建议海格最好选择一些弱小的神奇动物来进行授课,比如护树罗锅、猫狸子、蒲绒绒等之类的低X神奇动物。

而不是一上来就弄诸如鹰头马身、三头犬等之类的高X神奇动物。

对于约翰的建议,海格还是很愿意听取的,毕竟现在在海格心中,约翰的地位已经不亚于邓布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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