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维清把手里的玻璃杯重重落下。
脸色严肃道:“你这就没意思了,开玩笑也要分场合,我好心想帮你忙,你搁这儿耍我呢?”
唐颂轻轻摇头,平淡道:“我可没有和你开玩笑。”
“周哥别生气。”彤姐端起一瓶酒给他倒满,“喝酒喝酒!”
“大家难得凑到一起,也都算是朋友了,没必要。”
“哈哈,咱们男生谁不喜欢超跑,偶尔喝点酒口嗨一下也无伤大雅。”
…
其他同事见状,连忙开口调和气氛。
黄露也轻声劝道:“都是朋友,酒桌上开个玩笑在所难免,别生气啦。”
接着,黄露又看向斜对面那张惊心动魄的脸蛋。
说道:“唐颂,维清这人其实挺热情的,他是真想帮你找找优惠。”
罗启亮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虽然知道唐颂现在开了咖啡厅,买了保时捷,把系花追到了手。
但要说他能拿出一千万买车,他还真不敢信。
所以也认为唐颂是在开玩笑。
正在这时。
整个酒吧里突然响起了热烈欢呼声。
彤姐等人趁着这个机会,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哇!今晚的重磅嘉宾登场了!”
“是DoShow乐队!我的最爱!”
“他们那首原创《rosebloomallthetime》非常棒,我以前在MOSSO酒吧听过现场。”
…
听到熟悉的名字,唐颂惊奇的朝舞台方向看去。
紧接着,就看到了5个拿着乐器登台的外国人。
其中走在最前面正在手舞足蹈的现眼包,正是吉他手Fedrick(费德里克)。
唐颂之前在帝都的MissHo酒吧,就是用他的吉他给柳宝月弹唱的《晴天》。
随即,唐颂脑海中有一条线被贯通开来。
怪不得一直觉得这家清吧的氛围、装修很熟悉。
虽然细节不同,但整体风格和MissHo非常统一,很有可能都是那个林少恒的产业。
当时和郑秋冬几人一起聊天时就听他说过,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音乐和美酒。
所以在国内几个他常去的城市,都有他名下的音乐酒吧。
周维清不动声色的扫了眼唐颂。
自觉他是理亏不敢跟自己争论,心里舒坦了不少。
罗启亮偷偷碰了碰唐颂的胳膊,凑过去小声道:“我也看这个周维清不顺眼,但是没必要在这里闹矛盾,咱们老同学见面安心喝酒聊天,别管他。”
唐颂笑着和他碰了碰杯,并没有解释什么。
舞台上,DoShow乐队摆好造型,费德里克接过话筒说了点开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