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晚上对她俩来说,几乎比经过的一辈子还长。
她们继续配合胡克的命令,迎合他的要求,竭尽全力不让他看出异常。
这个晚上是科琳在盒子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从她被绑架的那天开始算起,她已经在盒子里生活了2,640天。
在这最后一晚,她一分钟都没有合眼,一会儿担心胡克会发现逃跑计划,一会儿惦记着天怎么还没亮。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当盒子终于被打开时,她看到了珍妮丝的脸。
胡克去上班了!
她俩哆哆嗦嗦地收拾了一些衣物,带上孩子跑到了珍妮丝的娘家。
科琳打通了家里的电话,来不及解释情况,只是催促他们打点儿钱过来给她买车票。
收到钱后,她马不停蹄跑去车站。
在上车前,她给胡克打了个电话。
「我要走了,你再也不能困住我了。」
逮捕和审判
但是科琳在到家后并没有立刻报警,这是珍妮丝让她走的条件之一。
直到此刻,珍妮丝还觉得胡克可能只是被魔鬼迷住了心志,还可以拯救一下。
现在跟自己「竞争」的那个女人走了,只剩下夫妻俩,没准儿再使使劲儿生活就能恢复原样。
科琳逃跑后,胡克的心里也是有点怕的。
他填上了那个大坑,销毁了家里的部分刑具,把实在舍不得销毁的剩下部分藏了起来。
他和珍妮丝几乎每天都给科琳写信打电话,哀求利诱她不要报警。
最后还是教会的那个牧师实在看不下去下了,报警逮捕了胡克。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胡克一共被起诉了16个罪名。
但是,他完全不肯认罪,反而声称自己无罪!
为什么?他的理由是:科琳自始至终都是自愿的。
比如科琳曾经亲手签署「合同」文件,还有在囚禁期间给他写情书。
情书上还说:「亲爱的主人我爱你!」
以上尚可说是她在胁迫之下不得已写的内容,但她在获得自由之后还时不时打电话写信给胡克夫妇又该如何解释?
还有虽然7年来几乎每个晚上她都被关在盒子里,但回家探亲的时候,甚至在与家人独处的时候,她都坚持自己安全且幸福;之后她时常被独自一人留在家里,甚至独自骑车去上班,她也既没有逃走,也没有报警。
这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