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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到时候我来接你(第2页)

“不用,这顿是给你庆祝生日的,怎么能让寿星动手。”

“那天实在太忙,小泽一生病我又慌的不行,你妈年纪大了,去年动过手术后,身体和脑袋越发不如从前。”

“……”

余幼笙一言不发地站在门外,望着母亲已有些佝偻与消瘦的背影,鬓角银发早藏不住,只觉得和记忆中的背影大相径庭。

生她之前,于梅流产过四次,直到二十八岁才生下余幼笙,在落后贫穷地区算是晚育。

远嫁来北城前,印象中的母亲总是坚韧而又无坚不摧的。

父亲嗜酒又热衷赌钱,从最初用完工资到花光家中积蓄,其中时间不过寥寥几年。

后来只能四处赊账,或者拿家里值钱的东西去典当,拆东墙补西墙。

于梅的嫁妆,以及余幼笙的长命锁都是这样没的。

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后,母亲就每晚背着年幼的余幼笙去市中心步行街摆摊,卖一些手制小饰品。

余幼笙还记得那天晚上,一位和母亲年龄相仿的女人,牵着一个年长她的小女孩经过摊位。

女孩穿着精致的洋娃娃裙,吵闹着非要买于梅地摊上的几根发箍,不依不饶。

女人无奈,嫌弃地蹲下身问价,又嫌于梅卖的太贵,两人不知怎么,很快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起来,引得周围人纷纷回头注视。

后来女人老公忍不住劝:“为了几十块至于么,直接给她算了,我们也不缺这点钱。”

“她穷就她有理啊,一个发箍卖二十块,怎么不去抢呢!”

最后趾高气昂的女人从包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递钱的手白嫩干净,显然是鲜少做家务和重活的人。

女人白眼连连:“我老公说的对,我确实不差这点钱,不用找了,多余的钱就当施舍你。”

一向伶牙俐齿的于梅突然哑了火,紧攥着手,最终一言不发地接过钞票。

十年过去,余幼笙仍记得那一晚,母亲低头看她脏污开裂的双手,手背爬满被打后的可怖青紫,久久沉默不语。

最后,她只和余幼笙说了一句话:

“小笙,我不想一辈子都只能做个泼妇。”

“……”

“.幼笙?怎么了?”

耳边母亲的呼唤声拉回飘远思绪,余幼笙回神,下意识去看于梅放在饭桌上的手。

桌上是丰盛的三菜一汤。

母亲的手也不再像那年,连指甲缝都藏污纳垢,虽然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却不难看出有在好好呵护。

虽然时而感到委屈,但余幼笙始终认为,她实在没立场责怪一个无怨无悔生养她14年,每次父亲动手时、第一反应都是将她护在身下的女人。

没人想活在泥潭里,也没人想成为抛弃孩子的罪人。

但在成为母亲之前,于梅要先是她自己。

每每觉得命运不公时,余幼笙总会这样告诫自己。

她年纪将要30岁,人生漫长,如果她执意活在仇恨与责怨中,只会日夜痛苦,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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