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好了那首歌,要跟我合作么。”
戈岚加快了脚步,从另外一边的镜头里走入了画面,打断了肖琛与施悦可之间的谈话。
她比肖琛要更加清楚施悦可在圈内的分量。
也知道施悦可出过唱片,唱歌能力是毋庸置疑。
但,那首歌对施悦可而言,只是锦上添花。
于她,是雪中送炭。
在她解约后,不光面临着违约金的问题。
更面临着以前公司给制作出品的歌曲,会面临版权问题而无法演出。
她需要新的作品。
太过一般的作品,不光会花掉不少的成本制作,再重新出发的作品如果不能一下子打响知名度,极有可能彻底断送掉自己的未来星途。
别说未来了,可能一时间连违约金都赚不够。
毕竟是女爱豆,还是曾经当红女团的爱豆,面子多少也还是需要一些的。
哪怕内心再是迫切,再是迫在眉睫,她也不能表现得太过于明显,试图将合作变得顺理成章。
陷入解约纠纷的同时,在前经纪公司的势力范围下,她几乎没有什么通告可接。
凡是她接到的工作,前经纪公司在收到消息后,就主动用更低的价格安排比她名气更高那么一点点的艺人将工作给撬掉。
甚至当这样的软封杀在圈内已成公开秘密时,有的通告原本就是为了找前经纪公司的艺人,为了压价,会先联系她,放出风去,然后等前经纪公司的主动联系。
她即便是知道,也只能一次一次的去尝试,去接受,毕竟她要赚违约金,她知道对于偶像而言,如果长时间不能有舞台,有曝光,有作品问世,时间一长,就真的只能销声匿迹。
除去了艺人,她真不知道如何能够能在短时间里偿还掉她的违约金。
从小便赴海外当练习生的她,除了艺人的技能,根本就没有学习过其他有效生存技能。
艺人摆脱经纪公司的唯一途径,那就是足够的红。
然而,当你足够的红时,经纪公司也因你的足够红,赚到了更多的钱,变得更加羽翼丰满,拥有更多渠道与手段来将你拿捏。
这些,都是戈岚在解约后才体会到的苦涩。
现实没有回头路。
现在回头,经纪公司不一定会再要她。
回去,经纪公司给她的条件只会更差,更加苛刻,尤其是在合约条款上,会把她彻底当成一个工具压榨。
她有听说过,她的经纪公司会为了拉投资,安排一些不红,或者曾经红后来不红的艺人去做一些公关方面的事情。
她没有回头路可走。
机会,对于现在的她而言,尤为重要。
肖琛的那首歌,不光是词写的好,相信通过前天的直播,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
但凡曲没什么问题,哪怕是普一点,有肖琛这个顶级流量在,也能在一段时间内,被他的粉丝给顶到一个有效高度,让更多的人知道与他合作的自己。
知道她已经从原来的经纪公司出来了。
认识到自己即便是离开了原公司,原作品,依旧可以是一个成熟,能够独立表演的艺人。
让国内有实力的经纪公司看到她,对她产生兴趣,即便是不能帮她付违约金,也可以给到她比较不错的签约条件。
“不好意思,那首歌,我已经跟戈岚说好了,要跟她合作的。”
“有机会的话,我跟她一起表演给你们看。”
肖琛直截了当的拒绝了施悦可的提议,并在说表现时,没有单独用“你”,而是用了“你们”。
这个“你们”,还是对着镜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