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这个楚凌真的不凡。
刚听了几句,几人盯着楚凌,就如同见了文曲星下凡一般。
徐妙云樱桃小嘴张成了个极夸张的“O”型。
徐妙锦更是激动得浑身打颤,手中笔龙飞凤舞,生怕漏了一段半句。
真正的妙口生花,出口成章啊。
终于,徐妙锦的笔速跟不上了,急得开始胡描海画。
细汗不断渗出,俏脸通红。
楚凌瞅见,心中不忍,停止了对《红楼梦》的朗诵。
这是毛笔啊,怎么跟得上他的口速?
不由心中一动,从胸中掏出一瓶墨水,一支较为原始的钢笔来。
“本公子虽不擅长毛笔,但,一手硬笔字亦可称书法大家。”
言罢,拉过椅子坐在桌旁,开始龙飞凤舞。
几人大感惊奇,急忙凑了上去。
“天啦,这是什么笔,居然能写这么快?”
徐妙云第一次惊呼起来。
“而且,这字,咋还那么好看啊,果然不输妙锦。”
徐妙锦也是看得呆住了。
岂止是不输,完全甩她几条街,称得上是艺了术啊。
而且,这笔,在时速上更是完败妙锦。
“这笔,和妙锦椅一样。”
“也是楚凌花了几天几夜,才制作出来。”
“目的,也是为了送给妙锦啊。”
朱棣心中虽然吃惊,但更多的是得意,适时的送上一波助攻。
他这个楚兄弟,让他吃惊的可不是一回两回了。
随手拿出个他们没见过的先进玩意儿,似乎已不足为奇了。
是的,钢笔和墨水这新奇玩意儿,是楚凌从系统商城兑换来的。
为了抱得美人归,楚凌毫不吝啬的花掉了100个咸鱼值。
同时,为了不过于惊世骇俗,这只钢笔是较为原始的蘸水钢笔,墨,亦是原始的章鱼墨汁。
楚凌根本不管众人对他手中的笔如何惊叹,只埋头继续抄作业。
一页,两页……
五百字,一千字……
众人的注意力也很快从钢笔转向了内容。
因为,这一页一页的美妙字迹,狠狠的抓住了几人的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