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都没想,直接扔了电话,开着车就往机场赶去。我一边开着车,一边给妈妈打电话,打了一遍又一遍,可终究没人接听。
那时候我真的是悲痛欲绝,他们明明是我的亲生父母,既然生下了我,又为何如此残忍对我?都说孩子是每一个母亲怀胎十月掉下的肉,就那样把孩子抛弃了,岂不是会变得不完整?可她为什么宁愿不完整,也要狠心离开我呢?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啊,为什么却要让我来为这一切买单?
因为脑子里太乱,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开车,更不会想到有人会突然闯红灯。等我反应过来,紧急地踩了刹车,却还是晚了,只看到一个单薄的身影在车身上一滚,整个人都吓傻了。
我颤抖着走下车,脑子一片空白,完全是潜意识的机械动作。当我看到那张惨白带血的小脸时,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我做梦也没想到,竟会是许久未见的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当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就像天使一样飞扑向我的车,可是落地之后,血色却浸透了白色的裙摆。
你就那样静静地躺在路面上,好像被毁掉的破布娃娃,原本灿若星辰的眼睛也慢慢地失去了生机。我跪在地上,将你抱在怀中,一遍又一遍地叫你的名字。你的小手拉住我的衣角,眨巴着带血的睫毛,低声说着:‘意卿哥哥,你终于来看我了,思思好想你,咳咳,你送我的小鸟飞、飞走了,我没抓住它,你原谅我,好不好?’
我听着你的话,只觉万箭穿心不过如此,恨不得浑身是血的是我自己。我很害怕,害怕失去你,却也只能无力地安慰你,‘思思,对不起,意卿哥哥来看你了。’
即使痛得要命,浑身带血,你依然是那么善良,惨白的嘴角带着纯真的笑,‘意卿哥哥,我好痛,你给呼呼。’那个带血的微笑,好似开在黄泉路边的彼岸花,永远地烙在了我的心上。
我听到你的话,心里更加难受,已经吓得六神无主,只把你紧紧抱住,小声安慰着,‘思思,不要怕,意卿哥哥在呢。’
我将你抱到车上,用最快地速度送到最近的一家医院。那时候我根本不敢想,倘若你就那样死了,我该怎么办?我焦急万分地等在手术室外,心里百转千回。
我觉得上天对我太残忍了,为什么要夺走我的一切!先是幸福的家庭,再是爱我的妈妈,现在又要将我最后的光明也带走吗?我坐在医院手术室外的木椅上祈祷着,倘若你能够醒来,我什么都不要了。
家庭已经破碎了,就破碎吧,就像碎了的镜子,即使勉强,也拼凑不完整了。至于我妈妈,估计也是早就有了离开的想法,不过是想等到我高考结束,她用几个月的陪伴,割断了我们最后的母子情。
对于一个想要离开的人,你永远都不可能留住的,即使累得筋疲力尽,也只是徒劳,与其那样,就让她走吧,去过她想过的生活,去寻求她自己的幸福。
那个时候,除了祈祷你能醒来,我真的别无所求了,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换你醒来。当医生走出来,告诉我手术很成功的时候,我真的是喜极而泣,心里从未有过的轻松。
之前的半小时,对于一般人来说,只是普通的三十分钟,但是对我来说,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殊不知,我陪着你一起,生死走了一遭。
我走进病房的时候,你刚刚动过手术,还未醒来,小手紧紧攥着,只隐约露出一截绿色的尾羽。那时候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即使我心里知道,以你的智商或许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也永远不会懂这些,但我还是很愧疚,是我害得你受伤住院,白白让你遭受了那一切。
我看着你惨白的小脸,心里想着,也许我才是那个灾星,靠近我的人,都会受伤。所以站在病房里的时候我就想着要离开了,你说我逃避也好,不负责任也好,我当时被内疚折磨着,如附骨之疽,生生缠绕,连呼吸都变得很沉重。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所以我把你手中的尾羽带走了,或许在异国他乡,只要看到那根羽毛,就能想到你,可以当成是你永远陪在我身边。
临走之前,我跟爸爸摊牌了,他竟然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突然离开!我笑着笑着就哭了,然后把那叠照片甩到了他脸上。他的脸色瞬间就灰败了,他哭着说那是唯一一次酒后乱性,此后再也没有第二次了。
他就那样默默地哭着,求我不要离开。看到一个大男人流眼泪,那感觉真的很奇怪,尤其是那人还是我爸爸。曾经他是我的天,是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觉得他已经老了。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不管怎样,妈妈已经走了,而我也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冷冰冰的家里。所以我坚持出国留学,即使一个人忍受寂寞的侵蚀,我也不想面对破碎的悲伤。
这一走就是十年,我将自己流放,想要寻求心灵的救赎,也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只有自己足够强大了,才可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篇国内的报道,记者的名字是洛小思。
当我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一直暗藏在心底的思乡之情终于破土而出。我告诉自己,即使那个人不是你,我也要回去看一看。一直以来,我都把心用铜墙铁壁封了起来,直到那一刻,有一束阳光照了进来,有了一丝裂缝。
早在国外的时候,我就知道爸爸又娶了个女人,当时还有些想笑,果然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真爱。想要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两样东西,时间和新欢。我爸爸用实际行动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对他仅存的那点父子亲情也荡然无存了。
回国后,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既然没有了亲情,其他的也就无所谓了。我很少回家,刚回国就自己买了房,实在是不想看到别人的一家和睦,太刺眼了。
我在国外努力了十年,就是为了变得足够强大,所以回国后,我立刻接管了公司,从中层管理人员做起,用了两年不到的时间,终于有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那一年多里,你的每一篇报道我都看过,有时候还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你。我回国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一个人坐在车里,竟然哭了。我没有想到,一次车祸,竟让你变成了正常人。我明明为此背负了十年的愧疚,却不知你却因祸得福,成了正常人。
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但是看到活泼灵动的你,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欢欣鼓舞,十年不见,那个单薄瘦小的你已经长大了。后来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你,才发现你竟变成了一个脸盲。
不过那样反而是好事,就因为你是脸盲,所以当我以陌生人的身份接近你时,你根本不会发现。或擦肩而过,或随便搭讪两句,我有些乐此不疲,与什么都不知道的你,玩着这个傻兮兮的游戏。
后来,接触的越多,越是觉得你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就好像灵魂被人给换了,却更加吸引着我靠近你。
后来我想着,一直这样偷偷摸摸的,也不是个事,我总不能一直藏头露尾的,好歹也是个总裁。所以我就设计了一个局,一个足以让你永远记住我的局。我事先从你们报社买了小道消息,知道你会在韩彩英的婚礼上出现,并且会偷偷留意方青冉,所以我故意穿了一身他最爱穿的深灰色西服。
又故意找人引开你的视线,充分利用你的脸盲症,成功地将你跟着的那个大红唇女人调了包。你当时跟着那个伴娘出来时,是不是被人撞了一下?其实之后,你跟的人已经不是伴娘了,但同样是穿着类似的白色裙子,就是为了将你引入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