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当场对凶手实施了抓捕。
事后警方询问凶手为什么杀人,凶手的回答让人出乎意料。
居然只是因为二人在平日里干活的时候有过推搡,所以怀恨在心。
……
我刚才说这起刑事案件是给我学弟打的。
这位学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他是凶手。
我学弟叫张和,篮球社认识的,趁着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赚生活费,竟在工地杀了人。
事发后过了五天,他才想起要找我。
理由是法院给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不想帮他打官司,私底下已经推辞了好几次。
张和担心如果由这个律师帮他打官司,也许会出现律师当庭拒绝辩护的情况。
为了能减刑,他需要一个靠谱的律师,所以他想到了我。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张和父母双亡,家里穷,请不起律师。
我当时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接下他的委托,可能是因为大学的情谊,也可能是因为我不相信他会杀人,反正糊里糊涂地就接了。
但是当我真正接手这个案子后,我才明白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
律师行业里,其实也有所谓胜率的说法,所以很多律师都会选有把握胜诉的案子接,我估计张和的法律援助律师就是这种人。
他之所以想要拒绝张和,大概是因为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辩护空间,是个彻头彻尾的铁案。
犯罪现场完整。
凶器在场。
嫌疑人认罪。
人证物证俱全。
这种几乎板上钉钉的案情,不论任何一个律师接手,都不会得到什么好结局。
何况是我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