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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村头大树下(第1页)

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但冰云真不知道伟健这种刻意小别的鬼心思,极其现实的生活已足够填满她的脑子,她要学习方言,学习南方人的家务习惯、生活习惯,学习做南方精细的饭菜,学着怎么和公婆、小姑、外甥女、邻居相处,甚至和暑热到她要无法忍受的天气相处。还有,学着怎么不想家,不惦记母亲。她很清楚她并不是伟健的媳妇,更多是周家的儿媳妇,她和这个家的关系才是她生活的重心。

伟健虽没有说把这个家托给她,她却也知道照顾好他的家人才是她最大的任务。但她也发现他的家人并没有什么好让她照顾的,公公婆婆身体都还好,婆婆腰不太好,但对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家道殷实,不需要为生计发愁。没有什么农活,承包的土地上没有种粮食,果园是公公在打理,偶尔会请人帮忙,这时她需要帮忙准备饮食,但小姑子又会和她一起做。小姑几乎一直在家,人也孝顺,所以照顾父母的事她也分了大部分去。她找了半天,都觉得没有什么是非她不可的。她原先以为的卧病的父母、没人管理的家院都根本不存在,精明的婆婆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因此她就有些想不懂他为什么要娶她了。似乎只有一件事是非她不可的了,可这件事——,就先且不要说它罢,因为她也搞不清楚。

伟健差不多半个月左右回来一次,他一回来,家里便会被他带进一种拥挤和欢乐的气息,他那种强势而霸道的气场会把整个房子都鼓胀起来,说起话来也是“没大没小”,把他的父母和外甥女总会逗得笑着“骂”他或者黏进他怀里去。他总是一脚踏进院子就让那所三层的房子全是他的了。她也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只觉得这个人不论走到哪,周围的一切就会立刻围着他转。

他也极会和她逗趣,尤其会拿眼睛和她调情,当着公婆、小姑的面。开始的时候她真是受不了,即使知道他们看不见,也常会被他看得脸红心跳,不得不佯装做饭或者泡茶来躲开他的视线,等她再回来时,他便用一脸的胜利和好玩的神情来嘲笑她。有时候他也会和她一起,比如去做饭和泡茶,一进厨房或休息室,只他们两个人了,他就立刻一脸的坏笑,尽管地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把她逗弄一番,这样几次之后,她便也和他一样坏了。

她发现他一点都不像她原先以为的“丈夫”——一个在外面辛苦地、严肃地打拼着事业或者算计着生意的男人。很风光,但是回到家来已累得没力气说话或者再懒得说话。脾气大得吓人,她要给他泡茶端饭洗脚更衣。事实上,他活力无限,而且她变坏以后,他似乎非常高兴,竟至会眼睛闪着光做点什么更坏的事来鼓励她。他真是有本事!她多年的教养就这么被他毁了,而她竟不觉得多么可惜。

她当然也知道她这种坏劲只能在他面前暴露,在一切旁人面前,尤其在她的公婆及小姑面前,她都是中规中矩,温柔贤淑的,决不肯有一点失当的言行去丢了她爹妈的脸。她这样八面玲珑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也不揭破她。他和她不知怎么建立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有外人的时候互相搭台,没外人的时候互相拆台。生活再也不是单纯的生活,生活以一种奇特的、不被料及的方式,突然地、变成了游戏场。

其实她是不会游戏的,在她的记忆里,生活的全部定义就是苦难,就是挫折,就是失败,以及忍受苦难、挫折、失败的酸辛。这些酸辛她尝了又尝,咽了又咽,直把它们咽得已经不知是什么味道了。可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生完全可以以另一种方式活。

她学会了调侃,也更多地学会了笑,在这种调侃心里,生活的一切难题她都可以满不在乎了,因为她从他的伙伴身上似乎能看到:天塌不下来!他那种撇着嘴角玩世不恭、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样子,让他浑身上下就写着这几个字,她想不看都不行。他在家是这样,对亲戚邻居也是一样——和气的霸气。虽然他对所有的女人说话时尤其是一种和颜悦色的礼貌调子,但冰云还是能感到那种隐隐的霸道。

其实在他们居住的农村,村里的大妈嫂子们在傍晚或是在任何闲时坐在门口的树荫里谈论的,不过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的故事。这时一旦有人从她们面前走过,她们就会顺势议论一番,若是这个人再有什么与众人不同可以大大谈论的地方,那她们是很乐意一等他走过去就谈论个不歇的。

对于阿健当然也不例外,因为他的故事似乎多得很,恰可以供她们在任何时候都能谈得兴致勃勃,比如:当初他是怎么开始做生意的。比如他很有钱,有多少钱,这些钱当初是怎么赚来的。比如现在他在城里是怎么个生活,及至于他为什么娶了她这样一个老婆。这些都是她们非常乐意谈论和猜测的。

伟健似乎也知道她们在谈论他,但完全不以为意,有时甚或会“一本正经”地调着他玩世不恭的调子再告诉她们一些更有意趣的事,以供她们再议论十分钟,而一转过脸面向她的时候,就漾起一个邪恶的戏谑眼神。但是有一次,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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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他回家来,吃过晚饭,便要骑摩托车带她去兜风,她思量他刚刚骑了那么久才回来,很是辛苦,不忍再劳累他,便提议去小河边散步。两个人出了门,从出院门一直到穿过邻居们纳凉的街道,她是不会去挽他的手臂的,怕被邻居议论。他两次之后便知道了她的这种心理,虽则嬉皮笑脸地嘲笑她一番,却也不强求,而是改作了由他牵着她的手。

她很喜欢被他牵着手,其实如果问她最喜欢他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那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喜欢他的手。他的手很大,但不是那种肥厚而臃肿的大,手掌和手指的比例很好,手背略有骨感,但是掌心却是干燥柔软,永远是热乎乎的,不像她的,总是冰凉。所以每次她的手一被他握进那种温暖的柔软里,她的身体都会有一种被电流穿过的感觉。

那天,他正牵着她悠闲地从坐满人的泡桐树下走过,她忙着向纳凉的人微笑和打招呼,人群里有一个郑家的姑婆,那是个嘴巴极厉害的女人,是周围几条街妇女们的“精神领袖”,她一看见他俩就大笑道:

“哟,阿健回来啦!你看你一回来,这小媳妇收拾的漂亮的!这是领着小媳妇上哪去啊?”

她说的是纯粹的方言,平日里冰云知道她嘴巴狠毒,对她的话一概都装作听不懂,任她说什么也不去回嘴,这时也照旧脸上笑着,但心已气得直跳,正要把手从伟健手里拔出来,但还没等她抽手,那个人已随随便便地一插,便把它揣进自己的裤袋里,人也停了下来,大笑着,也用纯粹的方言说道:

“姑婆,您纳凉呐!您要是能把我媳妇前面那个‘小’字去掉,这话听起来就让人畅意了。”

那郑家姑婆便更大笑起来:“阿健啊,难道你媳妇不比你小吗?小不止十岁呢,可不就是小媳妇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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