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迎夏木然,看向那汤圆,红糖?怎么是红糖?忽然灵光一闪,红糖补血,她猛地低下头,把汤圆端了来,小口吃着。
叶锦程看着小媳妇的头都能埋到碗里去,他在桌子下拉了拉她的手,以示安慰。
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拉住了,纪迎夏微微抬头,看了看旁边的叶锦程,对上他关心的眼神,她定了定心神,朝他笑了笑,任由他拉着手,她则吃着碗里的汤圆。
刘志梅吃着饭,看到儿子的动作,装作不在意的飘了一眼,然后若无其事的吃着饭。
郑源和叶以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顿饭的时间,两人都没说话,面无表情的坐在椅上吃饭,郑源只在叶锦程出来的时候打个招呼,后来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叶锦程现在哪有心情管他想什么,他全部心神都在小媳妇身上,再说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担心的啊?
叶以梅赶紧喝了碗稀饭,拿一个馒头,把馒头掰开夹了点菜放在馒头里,拿着馒头边吃边站了起来,说道:“三叔三婶,我吃饱了,去学校了!”学校八点四十五分上课,他们家离学校近,几分钟就到了。所以她现在去学校,并不晚。
纪迎夏看着叶以梅忙碌的连饭都顾不得吃的样子,很是愧疚的说道:“让梅子帮我代课辛苦她了,下周我就可以去上课了!”
今天是周六,下周上课也就是后天,想到这里,叶锦程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吃饭。他其实并不想小媳妇去上课,只因为他们刚刚新婚,他巴不得时时刻刻和小媳妇待一起,她去上课了,他一个人在家有什么意思?
“没事,你在家休息两天吧,你们俩刚结婚,不急。反正梅子以后也要去镇小教书!”刘志梅笑着道,她昨晚已经跟叶展华说了梅子去教书的事情,叶展华想了想就同意了。毕竟一个大姑娘,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像什么样啊,去当老师,锻炼锻炼自己也好。
纪迎夏听到梅子要去镇小教书微微惊讶了下,转而又想通了,以丹以前在那里教书,她去应该容易吧?她不确定的想。
叶以琼有点羡慕的听着他们说话,她也想去教书啊?她上学的时候成绩太差,初中都没念完,自己的书本知识都没学会,怎么教别人呢?她忧愁的想,她上学的时候,怎么就没好好学习呢?弄得现在,她想做些什么,都困难的很。
纪迎夏吃完了碗里的汤圆,叶锦程把鸡蛋羹端到了她面前,她尴尬的看向桌子上的其他人,他们都没吃,只她一人吃,她能吃的下去?
“吃吧!”叶锦程看她瞪他,朝鸡蛋羹看了看说道。
纪迎夏抿抿唇,刘志梅看儿媳妇有点不好意思,她不在意的笑笑,“夏夏,吃吧。”本来家里还是有些鸡蛋的,可昨天办酒席用了一些,不然今天早上大家都能吃到鸡蛋,省的夏夏不好意思。
既然婆婆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再矫情。
叶锦程看小媳妇吃蛋羹了,满意的笑笑,小媳妇昨晚被折腾这么久,是要好好补补。
“老大,你什么时候回部队啊?”郑源看到叶以梅走了,他回了回神,看向叶锦程问道,老大的腿已经好了,应该要回部队了吧?
纪迎夏听到郑源的问话,停下吃蛋羹的动作,看向叶锦程,餐桌边的人也都停下筷子看向他。
叶锦程吃完手里的馒头,才慢悠悠的说道:“我的腿还没好,怎么回部队?”他的腿受伤以来,部队里的领导对他的态度,让他还不想这么早回去。欠他的,总该归还回来,该他的功劳,也该还给他。没道理,他受伤腿瘸挣来的功绩,被别人霸占了。以前他腿瘸了,被人占了也就占了,现在他腿好了,该他的就得是他的,不然他怎么养小媳妇?
郑源听到老大的腿还没好,他皱眉问道:“你的腿,不是已经好了吗?”
叶展华听到儿子的话,盯着他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饭。叶锦豪听到他哥的话,问道:“哥,你的腿怎么还没好啊?我还想让你带我去打猎呢!”
叶锦程看了他们一眼,“我的腿是瘸了。哪能好这么快?至于,什么时候好全,可以回部队,这我也不知道!”
郑源欲言又止的看了眼叶锦程,想了想,到底没说什么了。算了,老大自有老大的想法。
刘志梅瞪了叶锦豪一眼,说道:“你一天就知道打猎打猎,都快毕业了,想出来干点什么没有啊?”
叶锦豪撇撇嘴,立马不吭声了。不管干什么,反正他不想当兵。
叶锦程看了弟弟一眼,严肃得道:“撇什么嘴,想做什么要早点考虑好!一个男孩子婆婆妈妈,像什么样?”
叶锦豪被他妈和他哥连续教训,脸色有点不好,恼怒道:“不管做什么,反正我不当兵!”他哥喜欢当兵,不代表他也喜欢。
叶锦程并不意外,如果他想当兵,早就让家里人安排了。哪里会等到现在?
“就算不当兵,你也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吧?总不能以后结婚了,还要我和你妈养你吧?”叶展华也没想让小儿子去当兵,他们家军人够多了,也不缺他一个。
现在这个时代,能做什么呢?做老师他不喜欢,当工人他也不稀罕,当农民他更不行,要说他喜欢做什么,他喜欢经商,可现在不是不能经商吗?
叶锦程看他吭吭哧哧的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瞪了他一眼,“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