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月,我翻看自己写下的日记,心情更复杂了。
九月三日,婷婷咬伤了我,很疼,她说不是故意的,而是让我记住,看见伤口就想起她,要永远爱她。
九月五日,婷婷让我去某商场给她送东西,也不是特别着急,我在地下车库迷路了。我迟到了十几分钟,婷婷冷着脸,臭骂了我一顿,我解释说我路痴,她更生气了,让我有病去看病,找什么借口?
九月七日,我们醒来就到中午了,我说我想吃酸辣粉外卖,婷婷突然变了脸,说我就知道吃垃圾,没有品味。我摸不着头脑,偶尔吃个酸辣粉,至于的吗?但她一再强调,我是垃圾,并让我自己亲口说出「我是垃圾」四个字。我很屈辱,但为了不吵架,我说了。
九月十日,我刚洗完澡,婷婷拿着一把各种颜色的数据线,问我喜欢哪根?我说能用就行啊……然后她拿出一根粉红色的,电光火石之间,抽在了我的背上!
九月十三日,我自己创业的小公司,拿下了一个专利奖。虽然没有太大实际意义,但我还是很高兴。我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婷婷,她却抱怨我无能,说这有什么好炫耀的?说我没有一丝才华,全靠运气,并逼着我承认我拿奖全靠运气,以及我炫耀就是因为我是个土鳖。
九月十九日,我下班回到家,看到婷婷一个人在沙发上郁郁寡欢,好像刚哭过。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梦见我跟公司行政小姑娘跑了,不要她了。我哭笑不得,各种赌咒发誓,今生只爱婷婷一个,她还是不依不饶。我问她如何才能相信我,她让我把行政小姑娘开除,否则离婚。我答应了。
九月二十日,一起逛商场,婷婷看中了一双红色高跟鞋,跟又高又细!我看也挺漂亮,就买了下来。当天晚上,她又穿上显摆,一不小心踩我脚上,疼死我了。
九月二十一日,我一瘸一拐出门,在大街上,我看到高跟鞋又喜欢又害怕。
九月二十三日,婷婷提出要跟我玩一个游戏,就是我每跟她讲一个自己内心的秘密,她就发我一张「万能卡」,即我提的任何要求她都答应。看着眼前的靓丽倩影,我一口气讲了十几个,把从小到大,能想到的,不足为外人说道的秘密托盘而出。我获得了十张「万能卡」,当晚用了一张。她说剩下的九张,解释权归她所有。我想,这么爽,我生命的解释权都归你所有都没问题!
九月二十五日,很高兴的一天!公司财务争取到了合理避税的办法,每个月都能省不少钱。我给婷婷买了一个项链,婷婷很高兴,问我是怎么做到的,以及她朋友公司正好在头疼合理避税的事情,问我要资料。反正她高兴就好。
九月二十九日,我让婷婷跟我回老家看看父母,一起过节。她怒了,说我妈又不是她妈,不去。我说都结婚了,那就是一家人……她却表示,当初结婚我都没有主动提出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我根本没拿她当过一家人……晚上,她情绪突然好了,我们又为防止全球老龄化做了一些微小的贡献。
九月三十日,我们去房产登记中心,加上了婷婷的名字。
十月一日,她仍然坚持不回家,看我劝得急了,把我推倒在床上……事后,我独自开车回家。
回到家后,难免有同学聚会。
罗小宇起哄道:「过节也不知道把媳妇带回来,甚至结婚都没让我们见新娘子,整天发照片馋我们,有什么用啊?」
我黯然点头,不知怎么回答。
后来罗小宇的一句话,让我警惕起来,他说我现在跟古代的太监似的,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
我照了照镜子,仔细端详起自己,发现他说的对。
我想,婷婷可能并不是我的天仙,我得好好管管她,这一切都是我惯的。
一定是这样。
当低自尊成为一种习惯,就很难再抬起头了。
再见到婷婷的时候,小别胜新婚,看着眼中含笑的她,我是一点儿脾气都没有。
尽管她对我人格的贬低,对我身体的摧残,依然如故,但我好像爱上了这种感觉,对她是又爱又怕。
贱胚子?
这不就说的我吗?
我感觉自己越陷越深,婷婷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过分,但我爱上了疼痛的感觉,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
她开始对我若即若离,有时候一周都不回一次家。
因为她对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不许干涉她的自由,不许打探她的一切生活和工作。
我知道,作为夫妻来说,这不合理,也不合情,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答应了。
在一个深夜,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时,婷婷突然回来了。
她一身酒气,杏眼迷离,见到我之后吐出小舌头,卷成一个圈,吐了个泡泡。
随后扑倒在我怀里,看样子已经醉得不行了。
我把她搀到床上,帮她脱掉衣服,她的手机从口袋里滑了出来。
看着床上已经打鼾的她,我鬼使神差,用她的食指解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