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霄笑了一声,转身去解他身上染了污血的夹袄:“不就是你?”
白知饮挡开他没有分寸的手,退了两步,背对着他自己脱。
刚刚提到“阿宴”时,他的语调分明是轻快的,阿宴必定是他的什么人,亲近的人。
不过,他不说,他自然也没理由继续问,从今往后,他只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奴隶罢了。
盯着他蝶翼似的瘦削肩胛,李庭霄勾了勾唇,心想,这人啊,还真是有点意思!
他当雇佣兵十年,阅人无数,靠拳脚和胆色吃饭的人中,战斗力强的都很无趣,有趣的都死的早,今日可算是见到个不一样的了——嘴硬,带刺,偶尔还会偷偷害个羞。
李庭霄是昨天才穿进这本虚构的历史小说里来的。
很扯,他一个出场费以百万计的世界顶尖雇佣兵,居然成了这本书里的炮灰王爷,皇帝的亲弟弟,煜王。
煜王李庭霄,为人阴狠毒辣,野心昭昭,因为暗中搞了太多小动作而惹皇帝忌惮,在跟这本书的主角勾结篡位时,被主角利用顶锅,最终被抄家流放,并在半路被主角灭口。
如今原主正带兵与北方的潘皋国交战,这场仗他大胜而归,因而成为人心所向,回都城后不久就将遇到他命定的主角,那个富可敌国的江南第一商。
他穿过来时,人正在跟敌国先锋将军追逐,两人顺着山梁一路追至苍茫雪原,一起在暴风雪中迷了路,又一起坠了马。
敌国将军白知饮坠马时伤了腿,在雪暴中陷入昏迷,按照原书,他本该趁机杀死他,这也是这场战役取胜的关键。
但是他没有。
既是取胜的关键,李庭霄当然不能让事态再按原书剧情走,否则不是有那个大病?
李庭霄利用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寻找避风港、生火取暖、荒野狩猎、驱逐野兽、救治伤员,两个人总算在潇潇风雪中一起活到援兵到来。
援兵自然是他李庭霄的援兵,而不是白知饮的,因为他压根不可能有援兵。
因为他是奴隶之身。
奴隶而已,为主将冲锋陷阵时一呼百应,但若是他落单,主将不可能冒险派人出来寻他,对潘皋国来说,他的死只是少了一条能呲牙咬人的狗。
被俘时,白知饮躺在雪原上,阴森骇人的鬼面具摔出老远,人陷入昏迷,被酷烈的风一吹,凉得像死人。
李庭霄将他拖进树洞,醒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自裁明志。
他捏住他的手腕,问:“在潘皋国当奴隶很好吗?”
那时,白知饮愣愣看着他的脸,看了许久,篝火渐熄时,他的眼神却一点点烧了起来,烧出来的热气胀满胸膛。
跟他的视线一碰,李庭霄就笑了:“都奴隶了,还能更惨不成?跟着本王,往后保你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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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白知饮裹好外袍,李庭霄揶揄道:“看不出,还挺心狠手辣。”
“我不杀他,我那被困在国都的母亲和侄儿就要死,这因果我还拎得清。”白知饮呼吸滞了滞,清润嗓音刻意压低,生怕外头听去,“那你呢?是在帮我立威?”
“不是说了?本王要投名状。”李庭霄轻笑,“还有,阿宴,今后要称呼本王‘殿下’。”
白知饮的脸色微变。
“哦,对,你是哑巴,称呼倒也不必太过计较。”李庭霄自顾自点点头,“但既然今后要跟在我身边做事,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懂了吗?”
白知饮凝视他片刻,点头:“懂了。”
说罢就拿木架上沾血的衣物出去浆洗。
李庭霄手臂一抬,拦下他:“既然懂了,那叫声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