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段,三阶超能者都不应该出现,更何况是四阶这种人物了。
当然。
惊讶归惊讶。
但是。
对于他张七严来说,依旧是一群土鸡瓦狗,一击便可屠杀不知多少。
“魔尊大人,其实他们能够有如此成就是有原因的。
六方势力共同把控着一个遗迹,据说是远古文明所留下的。
里面有封存于神秘液体之中的基因药剂,能够减少超能者修炼的时间。
……”
一个属于夜长歌的心腹将知道一切有用的信息都告诉了张七严。
张七严微微一笑,对面前跪着的这个人点头,满意的说道:“什么名字?”
闻言。
跪在地上的超能者大喜,能有被知道名字的机会,这就意味着有被重用的机会。
“魔尊大人,我叫公孙敬南。”
“知道我为什么问你名字吗?
没错。
我喜欢你的那股贪婪、那股卑鄙无耻、那股隐藏的野心
因为。
这样的人适应成为一条大狗,一条为我办事的大狗。
只要你办事效率高,我可以让人凌驾于天魔酒楼所有奴仆之上。
甚至成为踩不朽殿殿主的狗头都行。”
此言一出。
公孙敬南喘着粗气,丝毫不掩饰自已的贪婪。
奴仆就奴仆,就算是做奴仆,他公孙敬南也要做最靓的那一只。
比那些苦逼强多了。
当听到天仙酒楼的夜长歌被杀后,绝大部分兄弟抄起家伙,吵着要为楼主报仇雪恨。
只有夜长歌等少部分人不以为然,甚至还在内心嘲弄。
连夜长歌这个三阶巅峰,甚至有可能是半步四阶的强者都被弄死了。
就凭这些破鱼烂虾,没有夜长歌的领导,也敢以卵击石。
还真是一群天真的家伙。
“走吧,叫上所有奴仆,今天去猎杀这群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