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里面人多,暖气也开得足,她直接就将大衣脱了,搭在一旁。
她之前穿着大衣,宋就没有看到她裙子的后背居然是露了一大片的。
如今看到了,他直接就将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拿了下来:“穿上。”
慕锦时接过外套,挑了一下眉:“可是我热啊,宋总。”
她说着,笑了下,没有再看他,伸手自己倒了一杯果汁。
宋就看着她,脸有些沉。
如果是往常,慕锦时这会儿早就已经怂怂地把外套穿上了,可是今天晚上,她就好像看不到他的脸色一样,或者说,她连他在她的身边都忘了。
她端着装着橙汁的高跟杯靠在椅背上,右腿翘在了左腿上面,露出一大截光洁的小腿。
慕锦时的皮肤本来就白,在那深色的裙子映衬下,更是惹眼。
虽然两个人坐的是边缘的位置,可并不代表没有人注意到两个人。
慕锦时大衣刚脱下来,后背露出一大片,不少人男人都看了过来。
她今天的妆容精致冷眼,高跟杯上虽然装的是橙汁,可她漫不经心的样子,就像是微醺的女郎一样。
张大平也不是什么上流社会的人物,他就是有点钱。
今天来的人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大人物,如果是亲戚朋友的话,早就已经在里席了,可是慕锦时却坐在外面,不少留意到她的人都觉得她不过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
渐渐的就有人按捺不住了,直接就坐在了慕锦时右手旁的空位上。
入座的男人到也算是一表人才,斯斯文文的,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里面穿的是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浅棕色的休闲长裤搭休闲款的皮鞋,看着干干净净的,倒也不惹人讨厌。
他入座之后,也用高跟杯给自己倒了一杯橙汁,抿了一口之后偏头看向慕锦时:“看来用高跟杯喝果汁确实是不错。”
他的距离保持得很好,虽然微微倾着身让人感觉到他的重视,倒是和慕锦时之间始终是隔着三十厘米左右的距离。
慕锦时笑了笑,晃了晃酒杯里面的果汁,“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时铮。”
男人伸出手,温和地笑了一下。
他的手指颀长,指甲修剪得平滑,看来是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男人。
慕锦时回来之后没怎么交过朋友,如果能够在慕紫晴的婚礼上认识到一两个,说不定还能气一气慕紫晴。
她这么想着,抬手就想握了上去,却被一旁的宋就突然之间拦腰往后一拉。
慕锦时怔了一下,回头看着宋就:“宋总?”
时铮看着两个人,眉头皱了皱,但最后还是主动离开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但是如果有主的话,他倒也不会还上前去抢。
“慕锦时,你在干什么?”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和平日一样,不紧不慢的,可是一双黑眸却冷得像那深冬里面的寒冰一样。
慕锦时怔了一下,抬手微微挣了挣:“我回国快一年了,都没认识到什么朋友。我交一下朋友,宋总觉得,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她说着,直直地看着他。
宋就终于知道慕锦时哪里变了,她好像,突然之间就不怕他了,也突然之间,不再担心他生不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