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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偷猎者的骄傲(第1页)

青梦披着宫恒的衣服,暖暖的。两人走在冬日人烟稀少的街头,树影婆娑,空气里飘着糖炒栗子的香,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老长。

宫恒手插在兜里,他眼总是若有若无地落在青梦的脸上。

他突然哼起来歌,是一首英文歌。

“I shot an angel with my father's rifle

(我射伤了一只天使,用我父亲的来福枪)

I should have set it free,but I let it bleed

(我应该还它自由,但我将他血放干)

Made it into taxidermy,hung it on my wall

(我将它做成了标本,挂在了我的墙上)”

青梦讶异,这首歌是加拿大“暗黑歌谣唱作人”Nicole Dollanganger的《Poacher's Pride(偷猎者的骄傲)》,在她的歌单里可是单曲循环的呀!

知音难寻,青梦用她不太在调的歌声接唱:

“I shot an angel,dragged it to my basement

(我射伤了一个天使,把它拖到了我的地下室)

Starved it till it died and I did not cry

(它被活活饿死,我却没有流一滴泪)

Sickness of poacher's pride“

(偷猎人病态的骄傲)

她激动极了,就差紧握住宫恒的手,猛烈摇晃,然后高呼知音了。这宫恒长得帅,不作妖,文化水平高,听歌品味还和她类似,真越看越满意。

“宫警官,原来你也喜欢这首歌《Poacher's Pride》啊!”

宫恒试探性地回答:“嗯,我很喜欢这歌。这歌调子好听,但歌词描绘的场景很渗人。射伤一只天使、放干血、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你不怕吗?”

青梦附和道:“是呀,光想想都毛骨悚然。但那只是歌呀,关键是好听。可惜我唱歌不在行。你刚刚唱得就很好听!”

“我前女友教我的。”宫恒冷不丁丢了个炸弹,定定地观察她表情。

青梦脑子乱了,这小伙子那么内敛,竟然还有前女友。也正常,长成他这样还没有前女友,那多半心理有问题。

“你第几个前女友教你的呀?”青梦故作委屈地看他。

“我只谈过一次,20岁的时候。”宫恒大方地介绍情史,“你呢?有几个前男友?”

果然是这个问题,青梦轻车熟路地搬出使用多次的答案:“我也只谈过一次,高二的时候,和一个转校生,谈了2个星期就掰了。“

“2个星期?为什么?”宫恒很意外。

青梦狡黠一笑:“因为2个星期后,期中考成绩下来了,这转校生成绩竟然差了我100多名。我觉得脑子好使的男孩子才性感。譬如,宫警官,你这样的,就很不错~“

这话她没说假。青梦慕强,又是颜狗。作为重点高中全校前50名的女学霸,符合她口味的男生太少了。她单身多年也真的是活该。

她也定定地观察宫恒,看着他的表情从震惊到快乐再到羞涩。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此时,风在摇的树叶子,草在捡它的种子,两个人站着不说话就很美好。

两人走到了青梦家楼下,分别在即。

青梦将衣服脱下来还给他:“宫警官,谢谢你的衣服,不然我今儿可能要冻死了。

“你不要老叫我宫警官,太拘束了。”宫恒接过衣服,来了这么一句。

“那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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