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吃得香不香不知,反正戚真知道,陆星云肯定要倒霉了,所以这小子吃完饭,飞也似的逃了出去。
戚真要去结账,陆寻拦住。
“下次别请这小子,你根本不用理他。”
戚真笑:“其实他挺好玩的。”
她感觉跟陆星云在一起,可能永远不会觉得无趣。
“是的,好玩到你手痒。”
戚真:……
陆寻付完账,送她出去。
“刚才的话,你也别放在心上,这小子有时候很混,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种馊主意他也想得出来,真得好好训一下了,陆寻走到路边,“我要去警局了,你自便。”
“你没有开车来吗?”戚真看他似乎要去坐地铁。
“对,车坏了,还没有送去修。”
开了好些年,毛病渐渐多了。
“那我送你吧,”戚真立刻道,“我顺路。”
她仰头看着他,眼里有一股急切,好像星星在闪光,陆寻当然清楚她要做什么,并没有拒绝。
等到她车开出来,他嘴角一勾,那小子虽然欠收拾,但有句话说得不错,他跟这“惯犯”兴趣爱好相同,连车都一个牌子。
坐上副驾驶位,他问:“知道怎么走吗?”
“在青年路上,一家五金店斜对面,是不是?”
虽然上次他载她去过警局,但回答的这么顺溜,要么是记忆力好,要么是对这地方非常熟悉,不然一般人只会说可能在承兴饭店附近。
陆寻道:“是。”
今天遇到他,得来全不费功夫,戚真当然是早有预谋,闲聊会儿,便说到正事上。
“陆警官,梅子村的纵火案是不是你们警局在查?我有一个记者朋友,昨天我们见面时,她说起这个案子。”
开始她的表演了。
不过她能提这个,难道是觉得她跟他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那是普通朋友,还是朋友?陆寻道:“梅子村在苍浪区,这案子当然属于我们警局。”
起了头,后面就好说了。
在等红灯的时候,戚真抛出了关键的线索:“我朋友做记者好几年了,她说这起纵火案的凶手似乎不是第一次作案……对了,那天她是第一个到场的记者,所以看到了犯罪现场。”
“你那位朋友是基于什么考虑,觉得不是第一次?”陆寻心想,这朋友恐怕就是她自己。
“她说死者的姿势有点诡异。”
陆寻眼眸一眯。
那起案子,他最在意的就是死者的姿势,因为借此可以推测,凶手应该不是第一次犯案。他前阵子甚至还翻阅了警局五年内的档案,想寻找跟纵火案死者姿势相同的案子,现在,戚真居然也提起了这一点。可见,她那天去“银河”这个夜店,绝对不是偶然。
“那确实是个标志性的特点。”
跟她想的一样,戚真有点兴奋:“陆警官,你觉得这凶手会不会可能已经犯下很多案子?”
“不是可能,是确实犯下了。”
“是吗?他杀了哪些人?作案地点在哪里?”
陆寻瞄她一眼:“我上次让你改行,不是开玩笑。”
戚真:……
她倒是想做警察,可写剧本也是她最初的理想,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好选择,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妈妈可能会疯。
不知不觉,就到警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