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看去,是几个刚从菜地里摘菜回来的妇女。
最大的四十多岁的样子,最年轻的三十来岁。
与林默印象中的带着头巾、裹着粗布褂的农村妇女形象不同,这几个妇女看上去都还挺时尚的,跟城里人完全没有区别。
身上的服装都很新潮,还带着各种首饰,比很多城里的妇女都要讲究。
更关键的是,她们长得还都不难看。
忽略岁月留下的痕迹,她们曾经肯定都是颜值及格线往上的女孩。
站在中间的那个叫小颖的妇女,是这些人中颜值最高的。
按林默的审美标准,能给个七十二三分左右。
她的身材很哇塞,一件露脐衬衣撑得鼓鼓囊囊的,纽扣仿佛随时会崩开一样。
还有那一对桃花眼,看上去特别迷人。
不笑的时候像桃花,笑的的时候像月牙,即便没有倾注情感,看上去都显得含情脉脉。
崮山村这么养人么?
林默再次被惊讶到了。
“哎哎哎,他看我们呢。”
“小哥,来来,过来玩会。要菜不,都是刚摘的,免费送你。”
“姐姐们都可稀罕你了。”
几个胆子大的妇女扯着嗓子喊了出来,完全不怕被人听到。
林默礼貌性的从她们干笑了两声,继续奔跑。
他对这几个作风彪悍的妇女完全不感兴趣。
不过,那个叫小颖的少妇,似乎还挺不错。
他这一走,那几个妇女都哈哈笑了起来。
“燕啊,人家被你那破嗓门吓跑了。”
“跟俺啥关系,俺对象说了,俺从床上叫起来可好听了。”
“你对象说话跟放屁哩一样。”
“唉,真跑了?”小颖暗叹可惜,“又是软蛋一个。”
林默:“???”
老子软?
简直滑稽。
绕村三圈,跑了将近一个小时。
大汗淋漓的林默来到了自己的车旁,从后备箱里取了一瓶矿泉水一饮而尽。
想到陈安家胡同口就有停车的地方,他准备把车开过去。
刚发动起来,一个不修边幅的短发女人突然从旁边的小胡同里冒了出来。
那女人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双手揣着兜,嘴里吊着一根牙签,从左边滑动到右边,又从右边滑到左边,看来舌技不错。
衣服不好好穿,而是披在肩膀上,趿拉着一双帆布鞋,走路松松垮垮,吊儿郎当的,看上去像个小流氓。
其实她长得还挺清秀的,好好收拾一下,颜值分差不多能上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