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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猛兽1(第1页)

林总是我认识的客户里特别可爱的一个人。

记得我第一次见他那天,我们一大群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子旁边吃火锅。林总长得非常高大,脸上带着害羞的笑容。他旁边有一个他的朋友说他经常深夜在朋友圈写一些小作文,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然后我就看到林总眉眼弯弯,一脸害羞地向他朋友看过去,然后又一脸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那天穿了条白色的裙子,不知道是不是穿白裙子的女生对男生比较有杀伤力,我后来觉得林总一句话就能抓住人心似乎是有意为之。

那天,大家互相介绍自己,到我的时候,我说我是陕西西安的,林总接口说:秦朝之前,你们的祖先是戎狄。

这段历史我也知道,但是像林总这样的一个台湾人一说出口就让人觉得:哇,这个人好有文化!

林总被人欠了钱,我们加了微信,约好某一天他来我们律师所谈案子。

之后再见面,他在我们律师所签好委托手续,我需要从他手机上调取一部分证据材料,问他要手机的时候,林总一脸紧张。紧张了一下下之后就把他的手机递给了我。

林总没有之前那个土豪那么有钱,但我给他报的律师费他很爽快地就给我付了。

我拿着案子去找师弟审批,师弟一边签字一边感叹,说:你居然有本事挣到台湾人的钱!

我说:我这个客户很好啊,我报完价他都没跟我还价。

我师弟就跟我说台湾人私生活很混乱。

台湾人的案子在法律上是要按涉外案件处理的,立案的时候要本人到现场签名。去立案那天,法院非得说他没有证据证明他在受诉法院管辖地居住满一年(事实上是他和借钱的人在受诉法院管辖地待了很多年),最后让他跑空了。

林总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尽管他的事我办得很不顺利,可是和他一起聊天又很开心,而且我看他也是。尽管我没把他的事办好,他也好脾气地配合我。

我们签委托手续那天,他见我之前特意先跑去帮我买了一杯咖啡。去法院签字那天排队期间他又买了东西和我一起吃。

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林总跟我说起他妈妈说他的话,说他买东西时恨不得把整个店买下来。

我想着,她妈妈没有我了解他,这个习惯不是浪费,而是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时候养成的未雨绸缪的习惯。

我们一起离开法院的时候我和他说起我师弟说过的台湾人私生活混乱那句话。林总没有否认,之后说了一句:我们这样无非是想靠近更温暖的地方。一句话就把我师秒杀了。

律师所周年庆,大家可以邀请自己的客户来参加。和我关系一般的人我也不想约,就只约了和自己关系好的。

我给林总打电话,邀请他来参加我们律师所的周年庆。我说:我邀请的都是我最喜欢的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电话那头林总的声音很有磁性,非常好听。他说:把你刚才说过的话再说一遍,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我想了一下,把话说得好听点好像自己身上也少不了一块肉。于是跟他说:好吧,我喜欢你,你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们律师所周年庆,你来参加我们的周年庆,和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电话那头林总接话说:那你也要小心我。

我心想:我为什么要小心你?

然后他又说:我最喜欢出来吃饭了。

我以为他要说:我最怕出来吃饭了。因为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他曾经因为生病切了一部分胃。

最后,加上林总,我一共约到了三个人。本来周年庆那天律师所的合伙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我的三个朋友坐一桌,我怕他们尴尬,和他们坐到了一起。

林总和我讲起他在台湾吃酒席的事。原来台湾那边红白喜事也有吃酒席的传统。谁家有红白喜事,亲戚朋友随了份子钱再去吃酒席的传统与大陆这边也差不多。

林总说他小时候家里穷,他妈妈出去吃酒席就喜欢带着他,原因是他会察言观色。

林总又说,他妈妈如果带他姐去吃酒席,他姐就只知道吃炸元宵,那些东西是面做的,都吃不回本。如果带他弟弟去吃酒席,他弟弟就会喝可乐,也吃不回本。他妈妈如果带他去吃酒席,他就会看他妈的眼色,如果他夹一个鸡腿,他妈点头,他就把那个鸡腿吃掉,如果他妈摇头,他就放下。

总之,他会挑比较贵的东西吃,但又不会吃太多,不让人家亏本。

我一边想着林总好直男,一边暗自觉得他们家的家教其实还不错,亏得他还跟我说他是用阴谋诡计赚了一些钱。

我们坐的那一桌靠近门边,那天师弟在门口迎来送往,将近尾声的时候还特地到我们坐的这一桌来跟我们这桌人敬了个酒。

活动结束的时候,林总很自然的让我们把我们那桌没吃完的东西打了包,我们旁边那桌是所里多预备的,都没有人动过,我们也一起打了包,四个人把打包的吃的分了带走。

林总应该比我们律师所任何一个人都有钱。我想起我师弟曾经看我的那个鄙视的眼神和他在律师所群里暗戳戳地晒出的茅台和五粮液,觉得他好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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