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阵清风吹来,不觉热也不觉冷,想来是现在灵体状态比较特殊,五感跟真实的身体有所差异。
“能从神像里出来就不错了,还有啥不知足的,要啥自行车啊!”
宋凌边说,边做着扩胸运动,在庙前空地上踱着步子,跟个从牢房里出来放风的罪犯似的,只不过,他穿的不是囚服,而是一身前世的寻常装扮。
又走到挂了几串野菜和鼠肉的大柳树下面,仰着脖子去看。
野菜他不怎么认识,而且很杂,只大概知道可能是有什么蒿菜、苋菜之类的。
鼠肉虽小,看着肉质还算肥,风吹了一夜,表面已经有些发干发紧了,估计过个三五天就会晒成肉干了。
“下辈子投胎做人吧,省得被人吃……”宋凌说着,又扭头看向那对身体弱不禁风的母女,接着嘀咕道,“不过,貌似现在这个世道,做人也挺不容易的。”
至于死掉的老鼠想不想做一个在世上艰难求活的人,宋凌就无从知晓了。
满足了对野菜和鼠肉的好奇心之后,宋凌便探索起刚学会的这门神通。
按照竹简所写,神游之时,施展者以神魂灵体状态存在,轻若无物,百丈千丈之外,可倏忽而至,只要神力充足,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不过,刚开始尝试,宋凌不敢跑太快太远,只稍微一用力,身体骤然加速,瞬间就来到了五米开外。
“我要跟乔峰比轻功,这特么妥妥也能拜把子啊。”
宋凌吐了一个在这个世界大概只有他懂的槽。
再往外,就是下坡了,在下面回望自已的栖身之所,那是一间由土坯、青砖混合搭建的小庙,看起来一副年久失修的破败模样。
“别的不说,这工作起码分套房子,待遇是相当好了。”
宋凌哂然一笑,接受了自已的寒酸居所。
再往外一点点探索,接近离小庙一里左右的位置,宋凌已经有些费力的感觉了。
待经过一株被扒光了树皮的榆树,宋凌刚抬脚迈出一步,就感觉体内神力疯狂消耗。
他的脚如同被烫到一般赶紧收回来。
“擦,一脚油门一天寿命!太费命了!”
宋凌心疼不已,连连后撤,可不敢再靠近边缘区域了。
接下来,他就在这方圆一里的范围内活动。
“圆的面积是πr平方,半径五百米的圆,就是3。14乘以250000,等于多少来着?直接用3乘吧,就是七十五万平方米!哇,一千多亩地!”
宋凌一边在自已的“辖区”飞驰、跳跃,一边飞快做着粗略的计算。
他没想到前世的自已连套房子都没有,这一世不仅有了房子,还直接分了一千亩的地盘。
这么想想,还挺富有的。
只可惜,这一千多亩的地上大部分是荒山土坡,没什么像样的耕地,居住着的人目前也就那对母女。
“知足了知足了,留下她俩,每天给我上炷香,我也死不了。”
宋凌这么安慰着自已,然而,他心里也清楚,这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人是很现实的动物,不可能自已都活不下去,还要守着一间破庙。
所以,宋凌要做的事情,是想办法留下两人——也就是让这两个人不至于饿死在破庙里。
“当个神,真不容易啊!不过,好在养两个人总比养两只哈基米要省心一些,起码人会自已做饭,只要让她们能得到粮食就行了,而哈基米只会喵喵叫地要吃的,吃完还觉得自已是主子。”
宋凌转换了一下心态,觉得这活比前世自已养那只三花要好很多,继续迈着轻松的步伐巡视领地。
然后,他在离小庙不远的一处荆棘丛,看到了一片撕扯下来的布料,紧接着,又在附近看到了一样东西。
这让宋凌不禁挑了挑眉,暗道一声:“多出来溜达溜达,果然是有好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