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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2页)

我叫王子,王子并不是我的艺名,而是真名。

而我却没有像王子一样,活成一个万众瞩目的人。从小到大,我好像可有可无。无论在哪里,除了我的名字,没有什么可以给别人留下印象。

家里人常说:“你要是个男孩该多好。”这句话听多了,我便开始痛恨自己女人的身份。从十岁开始,我一直留着短发,穿着男孩的衣裳,学男孩说话、走路,跟着男孩一起玩。

有时照镜子,我都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男人。

可是我的改变,并没有改变家人对我的态度,我依然可有可无。他们在骂我的时候,还会加上一句:“一点女孩的样子都没有。”

渐渐长大,我终于知道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对于家人来说都无所谓。认识到这个问题,我难过了很久。难过久了,便麻木了。

我的头发渐渐长长了,我再也没有剪过,任由其疯长。

只有长到给我带来不便时,我才会走进理发店。那时候,我的头发已经快长到小腿了,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有时候走到街上会有很多人盯着我看,像盯着一个怪物,以至于后来我的同学见到我,都会说:“你就是当年那个留着长长辫子的女孩,我对你印象深刻。”只是这一切,在我父母的眼里也是无关紧要的。

剪掉长发之后的很多年,我一直留着齐耳短发。可不管是长发还是短发,都不能改变我是一个透明人的事实。于是我放弃了抗争,开始试着接受自己的平庸。齐耳短发,不至于太另类,就像我一样普通,很适合我。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透明人。

那时候,我常常思考:我为什么活着?思考到后来,我又觉得这个问题太过高深,好像不适合我这样普通的人思考,于是也放弃了。我开始研究一个人怎样好好活着,这个研究让我快乐不少,我学会了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过节。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发呆,在一个地方,什么也不干,就那样坐着,有时几个小时,有时一整天,看着时间流逝。

那时候,我拒不承认我很孤独,我觉得孤独是可耻的。

我一直觉得我一个人生活得很精彩,直到甄玉闯进了我的生活。

这个女人像个疯子一样,我还记得她跑过来,坐在我面前说:“姑娘,为何你看起来如此孤独?”

我抬起头看见了坐在我面前的姑娘,她笑靥如花,长得极美:一双丹凤眼,高鼻梁,配上瓜子脸,除了她那大得有些违和的薄唇之外,她的长相真的可以用绝美来形容。她不笑的时候,那高冷的气质,配上美艳的容貌,让我一个女人看了都心动。可是这家伙偏偏爱笑,她一笑,身上的那种高冷便消失了,变成一个肆无忌惮的疯女子,甚是可爱。

突然有人闯进我的世界,莫名其妙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一时间让我有些慌乱。更可恶的是她竟然说我孤独,我会孤独吗?根本不会。我看着她不怀好意的眼睛说:“神经病,你才孤独呢。”

她笑了,坐在我面前哈哈大笑,然后说:“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可爱的女孩。”后来,她就成了我的朋友,像狗皮膏药一样粘在我身上。很久以后她告诉我,其实她和我一样孤独。

有时候,我觉得人之所以需要朋友,或者爱人,并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群居动物的本能,总以为能在别人身上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想到这些,我突然谅解了父母对我的无视。因为他们的希望不在我身上,而是在弟弟身上,所以有这样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

甄玉说:“王子,我一直觉得,你适合当作家。你看你说的每一句话都这么有哲理。”

“当个屁。”我每次都这样回应她。她会过来摸摸我的头说:“王子,不要这么悲观,梦想总是要有的。”

梦想是什么?我不知道。我所想的不过是就这样平凡地活着。

可是我遇见了他,遇见他之后,我像是被施了魔咒一样,不知道为什么,睁眼闭眼都是他。甄玉告诉我,这是爱情,我爱上了这个男人,我应该去表白。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爱的滋味,或者说第二次,毕竟我觉得我也是爱甄玉的。可甄玉说这不一样。

后来我才知道真的不一样,一个是友情,一个是爱情。

甄玉说还有一种爱是亲情;不过我没有,所以至今也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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