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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自卑怯懦的秦岚在大雨中跟我告白,她说此生非我不可。
二十八岁高傲强势的秦岚在女儿面前对我白般不耐,视我为空气。
我去接女儿放学时,同学羡慕她有个好爸爸。
女儿皱着眉一脸厌恶,
「他才不是我爸爸,只是个舔狗保姆罢了,是我跟爸最忠实的仆人。」
当晚我又听到秦岚说,
「十年了,他老了,我也睡腻了,多看一眼都觉得没劲。」
「留着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比保姆更对我们母女尽心罢了。」
这一刻,我突然就想结束保姆生涯了。
十年,我不欠她了。
——
「宋先生,你也通过我们公司的特聘,只是这边还需要跟你确认一下,如果确定要入职我们公司,得先去伦敦参加为期一年的管理培训。」
「宋先生,你还有三天的考虑时间,请在三天内致电我们。」
看着小学门口出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只能暂时轻嗯一声,便结束通话。
我拿着女儿宋娇娇最喜欢的棉花糖向她走去时,她身边的同学都是一脸羡慕的欢呼。
「哇塞,娇娇,这次你爸爸带了棉花糖来接你放学哎。」
「娇娇,你可以问一下你爸爸这个七彩棉花糖在哪买的吗?我也想让我爸爸给我买。」
「娇娇可真幸福,不管刮风下雨,你爸爸都会带着好吃的来接你放学,不像我们的爸爸只知道工作。」
宋娇娇冷哼一声,神色骄傲。
「哼,你们知道什么?他才不是我爸爸呢。」
「我都说过很多次了,不需要他来接,但是这个保姆就是不听,她只不过是我妈妈花钱请来的保姆罢了。」
「当然也是我跟妈妈最忠实的仆人。」
有好几个小朋友都是一脸疑惑,「啊,不可能吧?你家保姆怎么是男的啊?」
「就是就是,如果他是保姆,那你爸爸呢?」
「娇娇,你爸爸怎么不来接你,也不来给你开家长会呀,这么一说,你爸爸还没有这个保姆对你好呢。」
「没错,太羡慕娇娇家的这位保姆叔叔了,如果他是我家的就好了,这样我每天都能在放学时吃到各种好好吃的零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