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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叫老公(第2页)

他们俩个俊男美女,又穿着一样精致挺括的大衣,一看就跟小吃街格格不入,所以更引人侧目。

冬日的晚上很冷,他们穿的都不是很多那种,可是明玥的手给他攥出了汗水,在手心里微微发潮。

一直走到街的尽头,才发现有一间店面小小的店铺。

他用另外一只手指了指,“就是这里。”

明玥跟着他走进去,刚到门口就听到一个古怪滑稽的声音说:“欢迎光临。”

明玥吓了一跳,她抬头,看到说话的是个布偶猴子。

那猴子长了一身褐色的皮肤,样子很丑。

“你胆子可真小。”他带着明玥往里面走,虽然还是在嘲讽她,明显的语气好了很多。

明玥往四边看了看,小小的店铺大概只有五六张桌子,却收拾的很干净,每张桌子上还放着一盆小小的黄金葛。

一个胖墩墩的大婶走过来,显然她认识沈良夜,“小沈,又来吃饭呀。”

小沈,明玥这要是嘴巴里有水一定能喷了。

沈良夜并不太喜欢说话,他对大婶笑笑,在灯光下生出一种温暖的光晕来。

显然大婶也是偶像剧看多了的中年少女,给他电的老脸通红,连皱纹都少了许多。

她看了看明玥,高声说:“这是你女朋友吧,长得可真漂亮。”

明玥以为他会否认,毕竟他是不太会当着外人的面承认她的。

却没有想到的是他抬起眼帘看了看她,然后低声点起了菜。

有肉夹馍凉皮儿臊子面酸辣粉儿还有羊肉泡馍。

店里人不多,上菜也快,虽然量都不大,却也摆了一桌子。

他把筷子递给明玥,“吃。”

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关系,明玥刚才吃了半碗酸辣粉一个肉夹馍,现在看到吃的又饿了。

她选了红通通的臊子面,吃了一口后低声问他,“你为什么会找到这种地方?”

“晏名扬带着来的。”简单的一句话,他自己选了羊肉泡馍。

这里的店虽然小,做的东西却实在,是真正的西北口味,明玥吃的鼻子冒汗,感觉很爽。

她心里高兴,正想要跟沈良夜说几句话,忽然听到一阵银铃般的声音,“沈先生,你来吃饭呀,我去给你加菜。”

明玥抬起头,等看清了站在桌边的女人,她热乎乎的心瞬间凉了下来。

那女孩一头又长又直的秀发,大眼睛小嘴巴,典型的国民初恋长相。

当然,这些不会让明玥感到惊讶,惊讶的是她跟明玉五六分相似的长相。

明玥跟明玉有五六分相似,却跟这女孩不像。

大概是因为这女孩恰好像的都是她们姐妹不像的地方。

比如眼睛,女孩和明玉都是那种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单纯无害,明玥却因为挑起的眼角显得狭长而骄傲。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沈良夜带着她来看一个跟明玉长得相似的女孩。

来之前他焦躁的神情,来之后的惬意放松,都不得不让明玥以为他是在移情。

或者说,他是在利用女孩来膈应她。

明玥抓着筷子的手收紧,刚才麻辣爽口的面都变得苦涩难咽,甚至胃里也灼烧一样不舒服起来。

女孩看都没看她,不对,是用眼角把她扫了一千遍,可面上却装作不看她,只是甜甜的跟沈良夜说话。

“沈先生,今天怎么就你自己来吃饭?”

明玥气的吐血,这里还有个人呢,眼睛长的挺大感情是个睁眼瞎子。

她放下筷子,拿起桌上的白水喝。

大概是因为这张便宜脸,沈良夜对女孩分外的好脾气,“他们都有事。”

女孩俏皮的吐吐舌头,“好可惜,上次晏少还说要给我拿我男神的签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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