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道狼嚎之声响起。
父子三人一看,顿觉头皮发麻。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匹匹野狼,双目赤红一片,满脸疯狂之色,对他们发起了攻击。
曹壮还以为是黑瞎子的尸体,吸引了它们。
尽管曹壮心疼黑瞎子的富贵,但两权相害取其轻。
若是自己贪慕横财,只怕一家三口,都要死在这里。
当下,曹壮也只能扔下黑熊尸体。
准备带着两个儿子逃命。
但令曹壮没有想到的却是——
这狼群丝毫没有扑向黑熊尸体。
反而是对他们进行无差别攻击。
那样子,好似疯狗。
“瘈狗!瘈狗!这狼群,只怕都得了恐水症!”
曹壮满脸惊恐,感觉濒临死亡。
恐水症,便是林轩前世所言的狂犬病。
“瘈狗”就是指疯狗。
之前大黄咬了癞皮狗,癞皮狗也害怕自己被疯狗所咬,得了恐水症,故此,才会前往紫雾山背阴处摘取离母根。
此时此刻,这狼群陷入到疯狂状态,看起来,实在太像是得了恐水症。
狼群疯狂向曹家三人进攻。
等三人逃到山脚下的时候。
曹壮已经不行了。
仅仅剩下一口气。
村里的赤脚医生来看了一眼,也仅仅留下一句——
“准备后事吧。”
这个时候,曹文才想起来,林轩已经回村。
而两兄弟曾去过临川县野栏,自然也听说了林轩在逐鹿堂如今的成就。
武者,在普通人眼中,本就是超凡脱俗之流。
更不要说,林轩一人横扫屠肆院这种绝世猛人。
其武道成就,在常人眼中,几乎已经是成了无所不能的存在。
曹文和曹武,为了救父,这才生了邪念。
打算制服林月,逼迫林轩出手救曹壮。
……
听到这里,林轩整个人都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