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犯罪成本更加的巨大,也防止被威胁情况发生。
如果证人不愿意证明,存在被收买嫌疑,并且能拿出有效证据,就算对方抽打,你利用的是一些无伤或者轻微擦伤,存在于情趣行为的判决,不应当让死罪和家暴者进行成本和伤害性的更加大化。
次数过多者应当按家暴来算,次数过低者应当按威胁警告来算,双方互相谈判,婚姻低于一年者以下应当清还所有。
婚姻低于三年者以下,若有能力可进行参与财产分割,但处于被动形式,如果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直接进行剥夺他人财产。
而且婚姻财产存在欺骗行为,将直接可按照婚姻内财产结算。
无论在谁名下不重要,重要的就是你是否以低价或者廉价的方式进行转让给他人。
犯罪成本必须大,而好人嫁错郎,娶错了妻,他们想要去长教训的成本必须小。
当然了,针对于白嫖行为和对方能拿出来有效证据的也进行相对应的公平法律竞争。
按照依法来处理,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没有案例,可开先例,但需公平公正得到正义的投票公众通过。
且投票过程中需书写支持的原因和人脸认证。
反投票者也需书写不支持的原因人脸认证。
两个是不相对的,但却能大大的体现和人民群众方面对这些的看法。
法律终将要对邪恶出手,我们现在站起来了,不是弱势群体,底层老百姓也要学会反抗不公。
不能让恶人去进行压榨欺凌,用权势来解决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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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只会越积越多,最后反派进行造反,人心难安,只会让经济更加的荒废。
有底层的消费跟得上现在的节奏才可解决当今问题,资产将重新分布于有实力的人手中,并且友好的去循环,不存在任何非法邪恶保护伞,而是正义的保护伞,你做的正义的自然可以有保护伞,但是法律不允许的不法行为是不允许存在的保护伞的,说我双标也好,但好像你该不会想当坏人吧?
本身法律就是为了正义,而不是为了邪恶。
如果说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邪恶,那为什么还要堵住你们的嘴?
把你们全嘎了不就行了,对不对?哈哈。
法律是符合大众化的利益和大众化的观点。
更是需要修改和进行补充和调整的。
不能说是由某一个人单独的去说出来就可以了,而是需要某个人说出来之后需要大众化去看这个合不合理。比较可不可以去尝试并且受用的人群有多少?
能够轻易的解决多少场争斗和因为证据不充足而造成的冤案或者说被停留的案件进行解决。
如果你有正确的想法,并且在文字合理正义的范围范畴之中,那你也可以去上诉,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更改。
法律我们能够说出来的,如果说法律都不让讲出来,写出来,那有多少法盲会乱用的。
多少法盲,他会冒着风险去干某些事情呢?
又有多少法盲会搞污蔑,明明他知道法律,他还知法犯法。
还有的就是利用法律来漏洞方面的体现于某些法律的漏洞,来利用这些点进行犯罪行为的辩护。
我们要做的就是查缺补漏,把法律更加的公平完整,更加的正义,更加的倾向于好的事情得到有效的解决。
坏的事情得到正义的有效的判决。
并且针对于恶意性质,加重判决针对于轻微性质,减少判决,且恶意判决不可减少判决,事出有因必有果,必须不冤枉任何一个坏人。
他做出了什么?该付出什么?
用什么抵消他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