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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头野猪早就被他们十几人惹发毛,此时再见仇人,野猪也嚎叫呼朋引伴势要报仇。
王文兵这边十几人更是被霍刃下了死命令,要两头野猪,两方都要拼命。
成年野猪就是老虎也不敢硬战,更何况跑来的那头目测有三百多斤,身上的毛刺硬的像钢针闪着寒光,冲刺而来的速度半个时辰可达一百多里地,那咬合力达三百到四百斤。
十几人就这样围着两头凶猛的野猪。
可野猪气势足,不亚于把野狗放进秧田里追一群小鸡小鸭。
树林被野猪撞的晃动,男人们惨叫声不断,不是被野猪后踢一脚撞在树上,就是被野猪咬住了大腿哇哇乱叫,狼藉一片。
鲜血浇染了树叶滴落在霍刃的手臂上,他嘴里塞了颗野果子,味道挺甜,摘回去带给小少爷吃。
底下狼狈千钧一发的危急,树上霍刃慢悠悠地摘着果子想山那边采集的事,也不知道小少爷裤腿打湿了没有,有没有遇见蛇虫……
“吼~!”
野猪发飙了,双目眦裂赤红,人也个个紧绷爆发出最大的戾气和胆量,两方殊死搏斗。王文兵一个起跳冲在了野猪背上,企图揪着野猪耳朵控制它方向和速度。
眼见野猪就要被王文兵引至提前挖好的陷阱处,霍刃一个石子刺向野猪的屁股,野猪愤怒回咬。
众人都没明白,这头要制服的野猪怎么突然发怒将背上王文兵摔倒,血盆大口朝王文兵的后脖颈咬去。
众人呼吸一滞。
山里没了人声。
王文兵似有所感,一回头血腥扑鼻,两眼被森森獠牙撑大了。
这一刻,王文兵好像看到了他短暂的一生。
他爹喜欢玩弄女人哥儿,是卧龙岗有名有姓的大土匪。王大的娘是本地人,是一个严肃强势的女人,他娘是一个被抢上山的孤女。
他娘一直说要成为他爹那样的男人,人这一辈子才不会被欺负才不算白活一辈子。
但他小时候,分明最羡慕王大他娘牵着他去山里、河里做农活。王大笨傻又老实,不得他爹喜欢,但是他娘严厉却从没大声呵斥过王大。
即使王大平地走路把手里的碗摔碎了,米饭弄脏了,他娘也没大声骂他,只是很平静的叫他扫干净。
他嫉妒王大。
他为了得到他爹的刮目相看和重视,处处排挤打压王大。
但是王大娘只是和王大一起搬离了大屋,去一方小屋里独自生活。
回顾一生,原来他追逐的一直都不是众人追捧美人环绕的场面,而是一直记得那个六岁的下午,王大娘在栗子树下,给王大剥栗子吃。
王文兵闭上了眼,眼角留下了泪水。
噗嗤!
滚烫的液体夹着腥味溅洒在他脸上。
野猪的凄厉嚎叫声刺破他的耳膜。
王文兵不敢置信的睁眼,霍刃正拿着刀往野猪前蹄砍去。
最后,野猪受伤行动不便后,一群人惊慌未定扑去,两只野猪都成了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