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是出门的时候太着急了,所以才会连鞋子都来不及换。
他就这么担心她?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了。
旁观的众人看着孟祈年的穿着,忍不住嗤笑出声。
“还真是个情种,接到电话很着急吧,才会这么冷的天就穿个拖鞋出来,也不怕脚冻掉。”
“舔狗不就是这样,不付出多一点,怎么能讨得晚姐欢心?”
“反正他已经答应捐献心脏了,晚姐你也别管他了,把他丢给服务员,让他们处理吧!”
周晓晚看着靠在自己身侧,一张小脸冻得发白的男人,胸口像是堵了一块石头,让她喘不过气来。
鬼使神差般,她竟然挽着他走出门外。
扫了一眼众人诧异的眼神,她冷着脸,“为了他的心脏,最后这半个月,他的身体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话落,便直接带着他匆匆离开。
不知昏睡了多久,孟祈年才恍惚有了些知觉。
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人抱着他,轻轻的将水喂到他的口中。
来人的动作好温柔,又好温暖,让他又想起宋书晴。
只有她,才会这样温柔的对待他。
五年了,他想她想得几乎快要发狂,夜夜都会梦到她又回到自己身边。
这一次,他又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于是欣喜的握住来人的手,嗓音也带了几分颤抖。
“书晴!”
下一秒,手腕上的剧痛,让他骤然清醒过来。
睁开眼,他才发现,坐在自己面前眸色深沉,带着几分愠怒的人,是周晓晚。
她眉头拧成一个川字,“你刚刚在叫谁?”
孟祈年不自然的咬唇,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后,慌忙岔开话题。
“我怎么在你家?”
她脸上仍旧是不悦的神色。
“等你做完捐献心脏手术,我们就要结婚,你当然要住在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