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进室内的光线里,灰尘乱舞。李策就坐在柔光下,抬头看着叶娇丰润的嘴唇,缓缓道:“因为那一年,我八岁了。”
八岁,他已经记事了。
那时叶娇五岁吧。
好可惜小时候他没有长在京城,没能认识她,同她做朋友。
屋内很安静,偶尔有翻动竹简的声音。叶娇看完一卷起身,发觉窗外有人影走近。
是严从铮,她小时候的玩伴。
严从铮推开门,把手中提的食匣放下,又对李策施礼。
他今日穿着英武的左威卫护卫服,腰佩宝刀,藏起了周身的书卷气。眼眸中也没有了那日醉酒时的不羁,多了几分郑重认真。
“听说你们在这里查案,我刚巧路过,给你们带来些吃的。”
叶娇笑着打开食匣,看得认真。
青精饭里有一种南烛枝叶的香气,红烧狮子头色泽金黄、香味四溢,水盆羊肉里放了胡椒,提味增鲜,最妙是带了她爱吃的卤猪脚。
“都是我喜欢的,多谢啦!”
严从铮并不逗留,说完目的,便又点头离去。仿佛唯恐打扰到他们,也唯恐跟案件牵扯上关系。
饭来了,当然要趁热吃。
叶娇转头对李策招手:“起来吃饭啦!”
李策懒懒地靠在墙边,眉头低垂道:“不饿。”
“不饿也得吃。”
叶娇走过去拉他,她的手指上还沾着竹简上的灰,伸出去又嫌自己手脏,正要缩回来,李策已经握住她的手臂。
他轻盈地起身,不情不愿地跟着叶娇走到食匣边,看一眼里面丰盛的午膳。
这些日子李策在西市监工修楼,差不多已经把西市逛很熟。要凑够眼下的这些,最少得去四条街,走半个时辰路。
他抬头看一眼窗外,严从铮已经离去。
那个男人情意深厚,却不曾吐露半句。
叶娇吃起东西很香。
食物在她口中,似乎发挥了最大的价值。她细细地咀嚼,时不时露出满意的表情。
她也不遵从“食不言”的规矩,尝到好吃的,便给李策讲第一次吃的感受。
说起小时候和朋友们偷吃果子挨打的趣事,她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对了,你小时候跟谁玩?”
李策停止咀嚼,想了想。
“皇陵没什么孩子,但是有鸟。我起初跟它们玩,拿谷子喂它们。结果常常引来猛禽和蛇虫,反而把那些鸟儿都杀死,我就不喂了。”
他语气平淡、声音如往常那般柔和,叶娇却分明听出了落寞和孤寂。
她总能感觉到对方的情绪,这像是一种天分。
“那你自己,做什么啊?”